Page 281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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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衝擊
2008 年金融海嘯造成股市大跌、連動債虧損,若在此時實
施課稅,應該阻力較小。因為,稅法若對投資收益課稅,則會
同時提供盈虧互抵機制;賺要課稅、賠可抵稅,才合理。例
如,台灣所得稅法對出售房屋者要求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但若
售屋有虧損者,也可以舉證虧損,作為同類所得的互抵扣項,
若當年度未用完的虧損金額可以在未來 3 年內使用。
若大部分的投資型保單的投資項目都有虧損,則保單要保
人可以考慮贖回基金實現損失 (realized loss),再逢低買入,創
造虧損。
業者態度
投資型保單曾經是壽險公司熱賣的金雞母,創下 130 億元
規模。在 2008 金融海嘯衝擊下,已經有超過 10 萬戶停扣定期
定額保單,業績萎縮很快。
面對財政部的課稅態度,壽險業者當然不希望成為事實。
主要理由據報導 (經濟日報 2009 年 2 月 18 日):「安聯人壽、
巴黎人壽、宏利人壽等公司,幾乎專賣投資型保單。如果財政
部對投資型保單課稅,三家壽險公司受到的衝擊最直接。若不
轉型,就是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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