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3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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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成為王董事長購買保單的主要動機,列舉保險費也不可能
                                  成為高額所得稅族群的節稅法寶 (別耍寶了)。正確來講,保險

                                  是很好的家庭風險管理工具,而每人列舉 2.4 萬元只是小小的
                                  節稅獎勵,政府鼓勵人民自行規劃風險保障,以免造成社會與

                                  政府的負擔。
                                       若王董事長購買保單的動機,應該不在於所得稅節稅,較
                                  可能是以下動機:節省遺產稅、避免扣繳憑單、分配財產、財

                                  富防火牆。









                                  保險免稅的依據


                                       「保險節稅、保險免稅」的基本觀念,來自於遺贈稅法第
                                  16 條第 9 款:


                                        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
                                    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

                                    金。前述的保險金不必計入遺產課稅。

                                       而以上條文的根源,來自保險法第 1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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