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2 - 信託課稅實務(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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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信託課稅實務
三、一般及特定目的公益信託
此 項 分類係就美國基金會 (foundation) 的公益目的所為的分類。 前 者係
指信託的公益目的並 無 特別的限制,而以一般公益目的 (general purpose) 為
其目的;後者則係指將其公益目的 侷 限於一 項 或 少 數 特定 項 目的信託。本
項 的 區 分除在 認 定信託目的上 具 有實益外,在採 設 立 許 可主義的國 家 ,此
一分類亦 具 有實益。因公益目的 愈 廣 ,所 涉 及的目的 事 業主管機關即 愈
多 ,其 申請許 可 愈 不 容易 ,而且如其公益目的過於 抽 象 ,不 夠 具 體,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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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性的 判 定上亦較為 困 難 。
四、事經營型及給付型公益信託
本 項 分類係以受託人 給 付 內容 為分類標 準 。 前 者係直接經 營 公益 事 業
的公益信託 (operation foundation) ;後者則係指以對受益人 給 付 獎助 金為 內
容 的公益信託 (granting foundation) 。兩者 區 別的實益在於, 前 者的受託人
須 直接 負責事 業的經 營 ,受託人 必 須 具備 特殊的 知識能力 ;後者則受託人
的 職責 僅為將信託 收 益 負責 分配於合 乎 受益資格的受益人,較 易 於 執 行。
以目 前 國外公益信託的 現 況 而言,日本於 平 成 19 年 ( 西 元 2007 年 ) 底 約 共
8 , 名 義上 . 皆 為
總餘
有
554
個 公益信託,信託財產
億
9,800
691
萬 日 圓
額為
信託
但 亞 細 亞社區
務型公益信託。
無事
ココ
(
給 付型公益信託,而
アアア
トュトト
ュュュュ
事 業經 營 . 公益信託; 給 付為主, The Asian Community Trust) 但 實際上在 亞洲 各 地從事 , 名 義上 雖非
型公益信託,而以
農村
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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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社 會開發等 慈 善事 業的 運 作 。至於美國約有二 萬千個 公益性 質 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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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一般及特定目的公益信託的介紹,參閱楊崇森,信託與投資,正中書局, 1984 年,頁
8 181-182 。
參閱社團法人信託協會,公益信託受託狀況。 .shintaku-kyokai.or.jp http://www 最後造訪日
期 9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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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田中實編,公益信託理論 實務,有斐閣, の と 1991 年,頁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