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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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10.遭受國際貿易制裁或抵制
部分國家或地區 (如伊朗、北韓、古巴) 由於核武或恐怖活動遭受
國際上多國聯合制裁或禁運,使其經濟貿易活動頓失倚靠,影響
其國際收支及國際貿易支付能力。
歐洲某廠商向本公司購買電子組件 A、B 兩項,合約內容 A 項 1 萬
組,每組 20 美元小計 20 萬美元,B 項 5,000 組,每組 10 美元小計 5 萬
美元,共計 25 萬美元,付款方式為 L/C,但接到國外開來之信用狀時貨
品內容、數量、金額為 A 項 5,000 組,每組 10 美元,小計 5 萬美元,B
項 1 萬組,每組 20 美元小計 20 萬美元,合計 25 萬美元,總金額相同,
但單價與數量與合約內容相反,本公司收到 L/C 後立即通知買方要求修
改 L/C,雖經兩次修改 (如下表一) 仍有錯誤,第三次修改後才符合原來
之合約內容,為押匯順利起見,茲有下列問題。
一、本公司收到 L/C 後方知內容有誤,第一次修改書及第二次修改書本
公司不接受,第三次修改書本公司接受時,本公司接受與否是否要
知會開狀銀行?
二、押匯時,本公司是否應提示全套之 L/C (含原 L/C、修改書 (一)、修
改書 (二)、修改書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