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8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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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第 1 節 進口押匯疑難問題及解析
本公司為一機械廠,製造塑膠射出成型機械外銷東南亞、香港及中
國大陸等地,最近接獲香港某一進口商之訂單,欲訂購本公司之機械若
干台,即將簽約,並將開來信用狀,但因買方要求機器運抵後,須由本
公司指派技術人員前往負責安裝試車,因此於開狀時須另附加條款,規
定將保留信用狀金額的 10%,待安裝並試車完成後,方允許解付,但本
公司惟恐該部分尾款屆期進口商會藉故拖延不付或延期支付,此將損及
本公司權益,因此請問本公司有何因應方法以確保本公司權益?
一、該問題可從進口商及出口商二方面分別來探討,首先就進口商立場
來看,進口商進口 (購買) 該等產品,不論是供本身工廠使用或轉售
予他人,基本上都是用來生產產品之用,而非用以消費,所以買賣
雙方訂約時一般均要求賣方 (或供應商) 負責機器之安裝、試車,因
此於開狀時通常會於信用狀條款中規定保留部分貨款,待安裝妥當
試車順利後,才予支付,這種付款條件於國際貿易實務中亦經常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