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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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各種付款條件之疑難問題  13






                                       出匯票後,到期不付款。
                                   2. 政治危機

                                     A. 輸出目的地政府實施禁止或限制進口或外匯交易。
                                     B.  輸出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發生戰爭、革命、內亂或天災等,以致

                                       中止貨物進口或外匯交易。
                                       (貨物由第三國裝運出口者,因輸入目的地或轉口地政府禁止或

                                       限制進口所致損失,輸銀不負賠償責任。)
                                  V. 保險責任期間

                                    自輸出貨物裝船日起至預計貨款收回日止。
                                  VI. 保險價額與保險金額

                                     以輸出匯票金額為保險價額,但輸出匯票金額大於輸出貨物總價

                                     時,以輸出貨物總價為保險價額。保險金額以不超過保險價額之
                                     90%為限,由輸銀依進口商之信用狀況 (等級) 核保決定之。輸出
                                     匯票金額以外幣表示者,其保險價額及保險金額,按裝船日之外

                                     匯市場匯率折算為新台幣。

                                  VII. 保險費率
                                     按付款條件  (D/P 或 D/A)、保險期間長短、進口地區政治經濟情

                                     況等釐訂基本費率。另依據進口商之信用狀況,按基本費率訂定
                                     增減費率。同時,為鼓勵出口廠商投保本保險,若同一出口廠商

                                     在同一年內  (即有效保險期間內)  投保之件數及保險金額累計達
                                     到一定標準,且該年度無賠案發生者,則其保險費率給予若干之

                                     折扣  (即「多件折扣」)。惟貨物由第三國出口供應者,按基本費
                                     率加收 15%。

                                  VIII. 賠償金額
                                     以承保範圍內之實際損失金額為準,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額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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