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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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八)貨物運輸宜採海運為原則:海運提單與空運提單之屬性不同,前
者為權利證券,可背書轉讓,受貨人必須憑提單才能提領貨物,
後者為非權利證券不能背書轉讓,不憑提單只須證明為受貨人即
可提貨,在物權確保及作業上之考量,宜取得海運提單 (權利證券)
為妥。
(九)透過銀行交寄文件及收款:進口商提單貨物之前,必須先取得該
批貨物之提單,取得提單則必須先向進口地代收銀行辦理付款或
承兌,文件交寄、款項收取,自以透過銀行較為妥當。
(十)注意市場變化:對於流行性、季節性、易腐性、特殊規格性之產
品,壽命不長,轉售不易,故不宜採用 D/P、D/A。
客戶之賒帳額度不宜過高,且應不定期做徵信調查或造訪客戶,瞭
解其信用及經營狀況是否正常,必要時前款付清,再出下一批貨。
預先在進口地點覓妥可靠代理人,在託收發生拒付時,由代理人出
面代為照料。
四、出口商以 D/P、D/A 方式交易,其資金回收甚慢,在資金不甚雄厚之
情況下勢必影響公司正常營運,因此對銀行融資為最佳之管道,但
融資銀行,因 D/P、D/A 風險較大,貨款有收回不易之顧慮,因此對
此種「出口託收融資」皆審慎辦理,貴公司如須辦理此種融資,可
前往貴公司往來之「外匯指定銀行」接洽,在融資銀行經過徵信調
查,核准之額度及條件下就可辦理。若金額較大時,為分散信用風
險及國家風險,建議貴公司先投保中國輸出入銀行之輸出保險,以
輸出入銀行出具之保險單作為「擔保品」取得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