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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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2) D/A 係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之簡稱,中譯為承
兌 交 單 , 係 委 託 人 (出 口 商 ) 委 託 出 口 地 之 託 收 銀 行 辦 理 託 收
(COLLECTION),並指示進口地之代收銀行,俟進口商對匯票承兌
後,即交付有關單證之方式。在承兌交單方式下的匯票係遠期匯票
(USANCE BILL) 進口商只要向代收銀行辦理承兌手續後,即可領取
單據取貨,迨匯票到期日始付清貨款,對進口商而言先領貨,若干
天再交付貨款具資金融通的好處,對出口商而言,除非進口商信用
良好,否則進口商於承兌領單提貨後,有可能因市場或其他因素而
拒絕付款,屆時將遭受重大損失,若與 D/P 相比風險較大。其託收
程序及流程說明如後:
圖二:D/A 託收流程圖
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