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信用狀、押匯文件製作相關疑難問題 207 件列載於所開之信用狀條款中,否則買方應不致於貿然提出,依此情 形,賣方應依約定同意接受才對,至若買、賣雙方並未將該條款規定於 買賣合約中,賣方當然可拒絕並要求買方修改信用狀後才可出貨,如此 才能確保本身權益不致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