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4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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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五)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和從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六)監管費是否及時上繳、是否按規定提取營業保證金或辦理職業
責任保險;
(七)業務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八)向保險監管機構上報的各類報告、報表、資料等是否真實、及
時。
三、各保監局應以違法行為發生地為標準,查處發生在本轄區內的專業保
險仲介機構的違法行為。各保監局除依法對轄區內設立的專業保險仲
介機構總部及分支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外,還應對在轄區內未設立營業
機構的專業保險仲介機構在轄區內發生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對現場檢查結果的處理,各保監局應嚴格遵循中國保監會的授權,超
出授權範圍的事項應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四、各保監局應發揮外部審計的作用,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審計重點,要求
專業保險仲介機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外部審計報告。各保監局可
根據當地市場狀況和專業保險仲介機構經營的實際情況,安排專項外
部審計。
五、保監會系統上下、左右要密切協作配合,發揮監管合力。
各保監局對涉嫌違法的專業保險仲介機構進行現場檢查的,應將有關
情況及最終查處結果及時報告中國保監會,並在季度和年度的保險仲介市
場監管報告中匯總分析現場檢查的總體情況;同時,向專業保險仲介機構
總部所在地的保監局通報對機構的處罰決定。對於在檢查中或根據投訴發
現的專業保險仲介機構的重大或普遍性的違法行為,各保監局要高度重
視,及時報告、認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