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0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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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保險公司在向保險監管部門報備車貸險條款費率時,要將車貸險責
                      任準備金提取方法一同上報。車貸險應提取的責任準備金包括長期責任準
                      備金和未決賠款準備金。

                          車貸險長期責任準備金應按日計算按月提取或按保險監管部門認可的

                      精算方法提取。對以往經營的車貸險業務,如按上述方法提取的長期責任
                      準備金小於將來的預期賠付(含理賠費用),應按其與預期賠付的差額提取保
                      費不足準備金。

                          未決賠款準備金應包括已發生已報告賠款準備金和已發生未報告賠款

                      準備金。已發生已報告賠款準備金應於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後按
                      估損金額逐單計提;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應對保險事故發生後,逾期

                      貸款所對應的未了保險責任的按一定比例計提。提取比例由各公司根據歷
                      史賠付情況和本公司車貸險業務經營管理狀況,科學、合理確定。

                      四、各公司應加強對車貸險業務的考核監督,有效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
                          (一)各保險公司應建立客戶資信評價體系,健全完善車貸險風險控

                                 制制度和機制,切實抓好車貸險資信審核和催欠追償管理工
                                 作。應督促被保險人切實落實“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

                                 查”的“三查”制度。通過事前抽查和事後檢查,瞭解被保險人資
                                 信調查的真實性、貸款手續的完備性、程式的合規性和貸款逾

                                 期追蹤的及時性,並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
                          (二)在資信審核及催欠追償管理工作中,各保險公司應堅持業務拓

                                 展、資信調查、承保審核和理賠審核相分離以及資信調查和催
                                 欠追償責任相掛鉤的原則,建立科學、有效的車貸險風險控制

                                 制度和機制。可建立專門的隊伍或借助律師等社會仲介力量,
                                 開展資信審核及欠款追償工作,不得單純依賴被保險人或者汽

                                 車經銷商,以切實保障風險控制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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