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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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防範與化解工作的
通知
保監發[2005]30 號
各保監局、各中資保險公司:
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開辦以來,對推動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和汽
車消費市場的快速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在經營過程中也暴露了車貸
險業務在保險責任界定、條款設計及經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中國保
監會一直十分重視車貸險業務經營風險的防範和化解工作,2004 年 1 月下
發了《關於規範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
[2004]7 號),對車貸險市場進行全面規範與整頓。各保險公司切實落
實通知要求,採取各種措施防範與化解車貸險經營風險,各地保監局積極
協調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為化解車貸險風險作了大量工作。目前車貸險風
險化解工作已取得明顯效果。但應注意到,車貸險業務仍累積著較大風
險,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全行業尚有未了責任 419.56 億元,逾期三個
月本息額 26.69 億元。一部分公司還存在準備金提取不足,逾期貸款中長
期拖欠比例增長等問題。
2005 年是防範與化解車貸險經營風險的關鍵一年,催收的工作難度加
大,工作更加艱巨複雜。各公司、各保監局應對此高度重視,進一步採取
措施降低車貸險經營損失、加強車貸險業務的核算與考核。現將有關事項
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各保監局應認真總結車貸險經營風險的防範與化解工作,及
時推廣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加強與當地有關部門的配合與溝通,強化
車貸險賠款的清收與追繳。車貸險逾期金額較大的公司應加強催收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