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0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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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財產保險公司在報送試點專案使用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時,應嚴格遵守《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

                                 法》(中國保監會 2005 年第 4 號令)和《關於實施〈財產保險
                                 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

                                 發[2005]109 號)的有關規定,並對報送備案的保險條款和
                                 保險費率提供精算說明。精算說明應包括:《純風險損失率

                                 表》的使用情況、《純風險損失率表》外風險的損失率測算情
                                 況、附加費用率假設、公司經營過去三年的實際費用率構成及

                                 水準(公司經營不滿三年的保險公司,以開業時間為準)、測
                                 算公式和過程等。

                          (四)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快對非車險保險條款,尤其是涉及大型商
                                 業保險項目較多的企業財產保險和建安工險及其責任保險的創

                                 新改造工作,更好地適應中國市場的實際風險情況。
                      二、不斷提高非車險業務管控水準

                          (一)各財產保險公司應重視對專業承保人才的培養,加強和完善風
                                 險評估制度、核保授權制度、內部核保責任制度以及保險標的

                                 的防災防損等工作。
                          (二)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行業間溝通協調,建立保險行業承保資

                                 訊溝通機制,加強資料統計和分析,逐步完善行業經營資料。
                          (三)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與再保險公司的交流溝通,加強承保技

                                 術的引進和交流。在引進時應加強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要
                                 根據中國以及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和創新。

                          (四)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建立非車險承保人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溝
                                 通交流非車險業務的經營經驗,研究《純風險損失率表》的推

                                 進等非車險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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