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0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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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財產保險公司在報送試點專案使用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時,應嚴格遵守《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
法》(中國保監會 2005 年第 4 號令)和《關於實施〈財產保險
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
發[2005]109 號)的有關規定,並對報送備案的保險條款和
保險費率提供精算說明。精算說明應包括:《純風險損失率
表》的使用情況、《純風險損失率表》外風險的損失率測算情
況、附加費用率假設、公司經營過去三年的實際費用率構成及
水準(公司經營不滿三年的保險公司,以開業時間為準)、測
算公式和過程等。
(四)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快對非車險保險條款,尤其是涉及大型商
業保險項目較多的企業財產保險和建安工險及其責任保險的創
新改造工作,更好地適應中國市場的實際風險情況。
二、不斷提高非車險業務管控水準
(一)各財產保險公司應重視對專業承保人才的培養,加強和完善風
險評估制度、核保授權制度、內部核保責任制度以及保險標的
的防災防損等工作。
(二)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行業間溝通協調,建立保險行業承保資
訊溝通機制,加強資料統計和分析,逐步完善行業經營資料。
(三)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與再保險公司的交流溝通,加強承保技
術的引進和交流。在引進時應加強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要
根據中國以及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和創新。
(四)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建立非車險承保人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溝
通交流非車險業務的經營經驗,研究《純風險損失率表》的推
進等非車險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