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7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P. 387
371
關於規範大型商業風險經營行為的通知
保監廳發[2006]14 號
各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各保監局:
長期以來,國內財產保險市場存在不規範的經營行為,其中非理性的
價格競爭是主要的表現形式之一。這一問題在大型商業風險業務領域表現
尤為突出。部分產險公司盲目追求保費規模,不顧標的的風險狀況,單純
依靠壓低價格獲取業務。有些項目由於承保費率過低,保險公司在無法獲
得再保險支援的情況下,只能將超過自身承保能力的風險自留,從而加大
了保險公司的累積風險。同時,由於費率過低導致保費收入與業務風險不
相匹配,保險公司難以建立應對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和大額損失的財務準
備,影響到行業整體的經營安全和健康發展。為規範保險公司的市場行
為,扭轉非理性價格競爭局面,防範風險累積,現將承保大型商業風險的
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6 年各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應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保險工作會
議精神,緊緊圍繞“速度、效益、誠信和規範經營”這個核心,正確處理
好速度和效益的關係,積極防範和化解風險,提高規範經營的自覺
性,按照“規模險種出效益、效益險種上規模”的思路,努力實現又快又
好地發展。
二、各公司應進一步完善業務管理流程,提高風險意識,加強承保管理和
風險管控,避免承保和再保險兩個環節出現脫節。在承保大型商業風
險業務時,應注意審慎評估風險,並充分瞭解再保險市場的情況,保
證再保險管道暢通,杜絕因承保費率過低而無法獲得再保險支持的現
象發生,防範風險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