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3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P. 373
357
關於加強投資型財產保險產品管理的通知
保監發[2003]64 號
各保監辦,各財產保險公司:
近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發現不法分子利用偽造該公司投
資型保險保單進行詐騙活動的犯罪行為。不法分子主要採取製作、出售、
質押假投資型報單的方式,騙取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單位資金。這種利用
投資型財產保險產品進行金融詐騙的犯罪活動,嚴重破壞和擾亂了保險市
場、金融市場秩序,損害了保險公司和保險消費者利益。為避免類似問題
發生,維護財產保險市場健康發展,現將加強投資型財產保險產品管理的
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進一步加強對投資型財產保險產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單證、
印章等業務管理制度。一是加強單證管理。各公司印製投資型保險產
品保單應採取必要的防偽措施。發現偽造單證的行為,應立即報告有
關部門。二是加強對代理機構的管理。各公司要制定銷售投資型財產
保險產品代理機構的基本條件,對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的代理機構進
行專門培訓,加強管理,實現電腦聯網、出單。
二、各保險公司要對照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對本公司投資型財產保險產品的
管理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並於 7 月 1 日前將檢查情況報告中國保
監會。
三、各保監辦要按照中國保監會關於投資型財產保險產品管理的有關規
定,加強監管,密切關注保險公司對該類產品的管理情況,提示各保
險公司防範經營風險,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確保當地保險市場健康
穩定發展。
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