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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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的 15%以上。
(3) 專案投資全部來自國外的,每個保險公司均可以以統括保
單的形式辦理該項業務。
2. 對於涵蓋同一法人的不同保險標的的統括保單
對於位於不同地點、由同一法人擁有的保險標的 (不包括金
融、鐵路和郵電行業和企業),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則可出
具統括保單。
(1) 出於支付保費稅的考慮,允許在投保人的法人或核算單位
所在地組成的保險公司出具統括保單。
(2) 如保險標的 50%以上的保險金額來自一大中型城市,則
位於該城市的保險公司可被允許出具統括保單,無論該
投保人的法人或核算單位是否位於該城市內。
機動車輛險、信用險、雇主責任險、法定險和中國保監會未
包括的其他保險業務不能由保險標的所在地以外的保險公司
承保或分保,或由統括保單承保。
(二)大型商業險
大型商業險指符合下列條件的對任何大型商業企業承擔的保險
風險:加入時,年保費總收入超過 80 萬元人民幣且投資額超過
2 億元人民幣;加入 1 年後,年保費總收入超過 60 萬元人民幣
且投資額超過 1.8 億元人民幣;加入 2 年後,年保費總收入超
過 40 萬元人民幣且投資額超過 1.5 億元人民幣。
(三)法定保險
中國的具體承諾減讓表中的法定保險僅限於下列具體險種,且
不再增加其他行業或產品:汽車第三者責任險、公共汽車和其
他商業運載工具駕駛員和運營者責任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