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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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的 15%以上。
                                    (3) 專案投資全部來自國外的,每個保險公司均可以以統括保
                                       單的形式辦理該項業務。

                                 2. 對於涵蓋同一法人的不同保險標的的統括保單

                                    對於位於不同地點、由同一法人擁有的保險標的 (不包括金
                                    融、鐵路和郵電行業和企業),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則可出
                                    具統括保單。

                                    (1) 出於支付保費稅的考慮,允許在投保人的法人或核算單位

                                       所在地組成的保險公司出具統括保單。
                                    (2)  如保險標的 50%以上的保險金額來自一大中型城市,則

                                       位於該城市的保險公司可被允許出具統括保單,無論該
                                       投保人的法人或核算單位是否位於該城市內。

                                    機動車輛險、信用險、雇主責任險、法定險和中國保監會未
                                    包括的其他保險業務不能由保險標的所在地以外的保險公司

                                    承保或分保,或由統括保單承保。
                           (二)大型商業險

                                 大型商業險指符合下列條件的對任何大型商業企業承擔的保險
                                 風險:加入時,年保費總收入超過 80 萬元人民幣且投資額超過

                                 2 億元人民幣;加入 1 年後,年保費總收入超過 60 萬元人民幣
                                 且投資額超過 1.8 億元人民幣;加入 2 年後,年保費總收入超

                                 過 40 萬元人民幣且投資額超過 1.5 億元人民幣。
                           (三)法定保險

                                 中國的具體承諾減讓表中的法定保險僅限於下列具體險種,且
                                 不再增加其他行業或產品:汽車第三者責任險、公共汽車和其

                                 他商業運載工具駕駛員和運營者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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