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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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議上廣泛徵求了意見和建議,對各方面提出的有價值的意見進行了
                               充分吸納。五是修改發佈階段。根據十六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精神和《若干意見》,對《綱要》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幾易
                               其稿,最終形成了《綱要》並對外發佈。


                           4. 《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的定位和框架是什麼?


                           答:關於《綱要》的定位。保險業規劃在國家規劃體系中,屬於行業規
                               劃,是事關保險業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和綜合性規劃,也是保險業

                               區域發展和各保險機構編製本地區、本單位發展規劃的依據。
                               關於《綱要》的框架。《綱要》廣泛吸收借鑒了國內外規劃編製的科

                               學方法和有益經驗,確定了基本框架,包括“十五”期間保險業發展的
                               基本情況、“十一五”時期保險業面臨的發展環境、總體思路、政策措

                               施和規劃實施等五個部分。其中,總體思路和政策措施是《綱要》的
                               核心部分。為了對保險業規劃的編製背景、規劃期和編製目的等問題

                               進行說明,在《綱要》的開頭還增加了一個簡短的序言。

                           5. 《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綱要》的主要內容包括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十五"期間保險業發展的基本情況。重點闡述保險業在
                               “十五”期間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基本經驗和存在問題。主要成就表現

                               在保險業務持續快速增長,功能作用不斷增強,改革取得重大進展,
                               市場體系逐步完善,開放水準顯著提高,風險防範明顯加強,理論創

                               新取得突破等方面。基本經驗概括為“四個必須”,即必須把服務經濟
                               社會全域和最廣大人民群眾作為保險業發展的根本目的,必須把做大

                               做強作為保險業發展的戰略任務,必須把改革開放作為保險業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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