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9 - 中國金融法
P. 839

第  9  章 保險法       829



                           故發生時,其所賠付的金              額 可能大於其所        收 取  的保費;     如果沒   有發生事
                           故,保險人      享 有 收 取 保費的    權利   而無賠付的責任。這種或賠或               不 賠以   及 賠
                           款 與保險費的      不 等 額就   是所  謂 的 射倖性    。保險合同的        射倖性質    是由危險發
                           生的  偶然性造成。


                             2.

                               保險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雖  然投保人    購  買  保險的   目  的 就  是為了在危險發生時          獲  得保險人的賠
                           償,  但 是投保人並       不追求    危險的發生,投保人           追求   的是無    論 是  否 發生危

                           險,通過
                           險人給與投保人的  購 買 保險能使自  就 是將未  己不 來不確  會損失,或者能使損失程度  定的風險  狀 態 變 成 確 定的無損失或者  降低  。因  此 ,保 減
                           少損失   狀 態 ,這   就 是保險人     收 取 保險費    後 所提   供 的對   價 。因  此 保險合同是

                           對 價 的 雙 務合同,並      且 為了   確 實 防範化    解 保費資金的風險、          改善   保險  公司
                           的財務   狀況   、提  高 保險   公司  的資產    質量  ,需   強化  保險   公司  對應  收 保費的    管
                             39
                           理  。


                             3.
                               保險合同是補償性合同
                               保險是危險的對        策 , 但 保險並     不 保 證 危險的    不 發生,也     不 可能   恢復  已
                           受 損失的保險      標  的,而是通過       貨  幣 給付補償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經濟                   利
                           益 。因
                                          經濟
                                                     有 受 損失,則無所
                                                                                如果
                           失,則也以實  此 , 如果 際 損失作為  利益沒  最 高 補償的限  額 ,保險法  謂 補償; 禁 止 謀 取超  經濟 過實  利益受 際 損失  損
                           的 額外  經濟   利益  。人身保險也是一種           貨 幣 救 濟,   但 因為人身無      價 ,所以人
                           身保險中    沒有最高限額。


                             4.   保險合同是格式合同

                               保險合同的      內  容  及主  要條  款 由經   主管   部  門批准   的保險方一方事先          擬
                           定。保險方根據本身承保能               力  , 確 定承保的基本條件,規定              雙  方 權利  義



                           39
                             參閱《關於   加強保險公司應     收保費管理有關事      項的通知》    (保監發  [2008]53  號)。
   834   835   836   837   838   839   840   841   842   843   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