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6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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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誠實信用原則
《保險法》第 5 條規定:「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 權利 、履行義務應當
遵 循 誠 實 信 用原則。」 誠 實 信 用原則是保險法中 最 為重要的原則, 若 投保
人和保險人任 何 一方對該原則的 違背 , 都 將 影響 整 個保險 市 場 的 安 全與 穩
定。一方 面 , 如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故 意 隱瞞影響 保險 標 的風險 係 數之重要
事實, 騙 取 保險合同並 最 終騙 取 保險賠償者,則該行為 不僅僅 直接損 害 了
保險人的 利益 , 最 終 該行為損 害 的是其 他 投保人的 利益 。保險人用以向投
他受益
比 例 的保險人自由資金
來 源 於少數
人支付之賠償金,直接
保人或其
和由
能使全部合理的賠償控制在保險基金的支付能 眾 多投保人繳納的保險費建立起 來 的保險基金。保險人通過保險 力 之 內 , 但 是 如果 相當數 精 算
量
的投保人 違背誠 實 信 用原則 騙 取 非合理的賠償金,則當其 他 投保人發生合
理的風險損失的時 候 ,保險人將 喪 失賠償支付能 力 。 另 一方 面 , 如果 保險
人 違背誠 實 信 用原則 騙 取 投保人的保險費,而在約定風險發生時 卻拒絕 給
付賠償,則保險 公司 將失 去 投保人的 信 任。失 去 「多數人參加」這一基本
要 素 ,保險所 賴 以生存的大數法則 就不 能發 揮 其 效 用, 從 而 影響 保險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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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與 穩定 。
誠 實 信 用原則在保險法中的重要 的 最 大的 破壞 。對投保人而言, 性還 體現在,對該原則的 如果 保險人 違背誠信 違背 是對 原則 公
精神
平這一法律
騙 取 保費,而在風險發生時
原則
騙 取 了保險金,
費的 雙 重損失;對保險人而言, 拒 付保險金,則投保人將 如果 投保人 違背誠信 面臨 財產或人身與保
保險人支付的是 百倍 、 千倍甚 至 萬倍 於保費的 不 合理賠償,這些均有 別 於
其他的民商事合同。
誠 實 信 用原則對於保險法而言, 不但 其重要 性 大於其 他 法律,其具體
要 求 也大於其 他 法律。 各 國立法與實 踐 中 往往 稱保險法的 誠信 原則為 最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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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 楊偉 民、 周平,保險的最大 誠信 原則和 近因 原則,保險 研究 ,1997 年 05 期,頁 42 ;
孫蓉 ,論保險 合 同法律規範在適用中存在的問 題 與 思 考,保險 研究 ,2002 年 09 期,頁
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