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6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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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誠實信用原則

                            《保險法》第        5  條規定:「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                權利  、履行義務應當
                        遵 循 誠 實 信 用原則。」       誠 實 信 用原則是保險法中          最 為重要的原則,         若 投保
                        人和保險人任       何 一方對該原則的         違背  , 都 將 影響   整 個保險    市 場 的 安 全與   穩

                        定。一方     面 , 如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故           意 隱瞞影響     保險   標 的風險    係 數之重要
                        事實,   騙 取 保險合同並       最 終騙   取 保險賠償者,則該行為            不僅僅    直接損   害 了
                        保險人的     利益  , 最 終 該行為損      害 的是其   他 投保人的     利益   。保險人用以向投

                                 他受益
                                                                        比 例 的保險人自由資金
                                                             來 源 於少數
                                       人支付之賠償金,直接
                        保人或其
                        和由
                        能使全部合理的賠償控制在保險基金的支付能  眾 多投保人繳納的保險費建立起  來 的保險基金。保險人通過保險  力 之 內 , 但 是 如果  相當數  精 算
                                                                                            量
                        的投保人     違背誠   實 信 用原則    騙 取 非合理的賠償金,則當其              他 投保人發生合
                        理的風險損失的時         候 ,保險人將       喪 失賠償支付能       力 。 另 一方   面 , 如果   保險
                        人 違背誠    實 信 用原則    騙 取 投保人的保險費,而在約定風險發生時                     卻拒絕   給
                        付賠償,則保險        公司   將失  去 投保人的     信 任。失    去 「多數人參加」這一基本
                        要 素 ,保險所     賴 以生存的大數法則          就不  能發   揮 其 效 用,   從 而 影響   保險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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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與   穩定    。
                            誠 實 信 用原則在保險法中的重要  的 最 大的  破壞  。對投保人而言,  性還  體現在,對該原則的  如果  保險人  違背誠信 違背  是對  原則 公
                                   精神
                        平這一法律
                        騙 取 保費,而在風險發生時

                                                                           原則
                                                                               騙 取 了保險金,
                        費的  雙 重損失;對保險人而言,         拒 付保險金,則投保人將 如果  投保人  違背誠信  面臨  財產或人身與保
                        保險人支付的是        百倍   、 千倍甚    至 萬倍  於保費的     不 合理賠償,這些均有           別 於
                        其他的民商事合同。

                            誠 實 信 用原則對於保險法而言,              不但   其重要   性 大於其    他 法律,其具體
                        要 求 也大於其     他 法律。    各 國立法與實      踐 中 往往   稱保險法的      誠信   原則為   最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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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  楊偉  民、  周平,保險的最大    誠信  原則和  近因  原則,保險   研究  ,1997  年  05  期,頁  42  ;
                         孫蓉  ,論保險   合 同法律規範在適用中存在的問           題 與 思 考,保險  研究  ,2002  年  09  期,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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