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0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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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託監察人的監督管理

                            公益信託應當設         置 信託  監 察 人,因為公益信託受益人具有不特定性,
                        所以為保     證 公益信託目的的實現,各國              均 設 置 公益信託      監 察 人。   英 國有公
                        益事務   署,美國為      州檢察   長,日本、      韓國則規定由法        院選任。

                            中國規定公益信託          監 察 人由公益信託文         件 規定。信託文       件 未 規定的,
                        則 由公益    事 業管理機構指定。由於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實際                        上 為不特定的社
                        會大  眾,具有一定的特     維護  殊性,    故《信託法》第    起訴訟  65  或實 條規定,信託  施其他法律行為。  監察人有權

                                             受益人的利益,提
                        以自己的名義,為








                        一、中國信託公司的設立、變更與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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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託公司           及其組織形式

                            國外信託機構的組織           形式  一 般 有 兩 種,一是專業的信託公司,                二 是 銀
                                                                                  225  :「本  辦法
                                                             辦法》第
                                                                       2
                                              《信託公司管理
                        行附屬的信託部。
                                                                         條的規定
                                         根據
                        所 稱 信託公司,是指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                 辦 法設立的主要
                        經營信託業     務的金融機構。」          故中國信託機構採         取公司的組織       形式  。
                            根據  中國《公司法》規定,公司               僅 指有限責任公司和          股 份 有限公司。
                        《信託公司管理        辦法》第      6  條規定:「設立信託公司,應當採                 取有限責任
                        公司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的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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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中國    銀監會關於    印發 (  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        引)   的通知》  (銀監發  [2008]  第  83
                          號),所稱信託公司是指中國        境內依法   設立的   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225
                         參閱《中國    銀行業監   督管理   委員  會令  [2007]  第  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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