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0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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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託監察人的監督管理
公益信託應當設 置 信託 監 察 人,因為公益信託受益人具有不特定性,
所以為保 證 公益信託目的的實現,各國 均 設 置 公益信託 監 察 人。 英 國有公
益事務 署,美國為 州檢察 長,日本、 韓國則規定由法 院選任。
中國規定公益信託 監 察 人由公益信託文 件 規定。信託文 件 未 規定的,
則 由公益 事 業管理機構指定。由於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實際 上 為不特定的社
會大 眾,具有一定的特 維護 殊性, 故《信託法》第 起訴訟 65 或實 條規定,信託 施其他法律行為。 監察人有權
受益人的利益,提
以自己的名義,為
一、中國信託公司的設立、變更與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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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託公司 及其組織形式
國外信託機構的組織 形式 一 般 有 兩 種,一是專業的信託公司, 二 是 銀
225 :「本 辦法
辦法》第
2
《信託公司管理
行附屬的信託部。
條的規定
根據
所 稱 信託公司,是指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 辦 法設立的主要
經營信託業 務的金融機構。」 故中國信託機構採 取公司的組織 形式 。
根據 中國《公司法》規定,公司 僅 指有限責任公司和 股 份 有限公司。
《信託公司管理 辦法》第 6 條規定:「設立信託公司,應當採 取有限責任
公司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的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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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中國 銀監會關於 印發 ( 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 引) 的通知》 (銀監發 [2008] 第 83
號),所稱信託公司是指中國 境內依法 設立的 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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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中國 銀行業監 督管理 委員 會令 [2007] 第 2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