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6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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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的 提取、 支付 方式; (12) 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 限制; (13) 基金資
產 淨值 的 計 算方法和公 告 方式; (14) 基金募集 未 達 到法定要 求 的 處 理方
式; (15) 基金合同解 除和終止 的事由、 程式以及基金財產 清算方式; (16) 爭
議解決方式; (17) 當事人 約定的其他事項。
應 注 意 者,基金合同的成立和生 效 方式 與普通 合同成立和生 效 有制度
上的差 異,依 《證券投資基金法 》第 46 條第 1 項規定: 「投資人 繳納 認購
的基金 份額 的款項時,基金合同成立;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法 第 44 條的規定
向中國證 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基金合同生 效。」
中國法律
但 應當瞭解的是公司型投資基
未 規定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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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基 礎性法律 檔是基金 章程 ,基金 章程 規定公司型基金的基本運作方式 。
3. 基金招募說明書
招 募 說明書 是基金管理人為募集資金依法向不特定的 社 會公眾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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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招募要 約的法律 檔。基金 招募說明書 應當包括 下列內容 :(1) 基金募
集申請 的核 准檔案名稱 和核 准日期;(2) 基金管理人、基金 託管人的基本 情
況;(3) 基金合同和基金 託管協定的內 容摘要; (4) 基金 份額 的發售日 期、價
格、 費用和 期限 ;(5) 基金 份額 的發售方式、 發售機構及 登記 機構 名稱 ;(6)
審計 基金財產的會 計師 事務所的 名稱 和 住
的律
意見書
出具法律
師 事務所和
提取、
所;
比例; (7) (8) 基金管理人、基金 風險 警示內容;(9) 託管人 報酬及其他有關 費用的 容。 支付 方式 與
中國證
監會規定的其他內
(二)核准
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採用核 准 制。中國證 監 會應當 自受 理基
金募集 申請 之日起 6 個月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 監會的規定和 審
102 基金章 程與基金合同 均屬投資基金的基 礎性法律 檔,基金章 程除了包括基金合同 相關 內容
外, 應針對 公司特 點,規定 董事會和獨立董事的 職責 ;董事、 獨立董事的 報酬金額及 支付
方法; 董事會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簽訂管理、託管協定之 相關 內容概 要等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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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 3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