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7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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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貨幣法 247
損人民幣 兌換 辦法》對此問題作了具體的規定。
一、外匯管理法概述
(一)外匯概述
1. 外匯的涵義
外匯是國際匯 兌 的 簡 稱,就本質而言,是將一國貨幣 兌換 成另一國貨
幣,從而實現資金在國際 間 的 轉 移 。一般可以從 動 態和 靜 態兩個方 面來理
動 態的外匯是指
解 外匯的 含 義。 權 債務 關 係 的行為 把 一國的貨幣 ,即外匯 兌換 兌換 成另一國的貨幣, 行為。 靜 態的外匯是 藉 以
清 償國際
間債
或活動
指外幣和以外幣表示可用於國際結
2. 外匯的種類 算之支付手段和資產,即外匯 財產。
(1) 按外匯資金的不同 來源和用 途,外匯可以 分為貿易 外匯和 非貿易 外
匯: 貿易 外匯是指透過對外 貿易 而 取 得的外匯,主要包括商品進
出 口貿易 中在 收 付貨 款 以及 相 關 佣 金、運 費 、保 險費 、 宣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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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銷費等方 面收 入和支出的外匯 。非貿易 外匯是指透過 貿易 外匯
以外之其 他 方式 或管 道 所 取 得的外匯,例如 僑 匯、外幣 兌換 、 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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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航運等方 面收 入和支出的外匯 。
(2) 按國際 收支發 生項目的不同,外匯可以 分為經常 專案 外匯和資本 項
目 外匯:經常 專案 外匯是指國際 收 支中經常發 生 的 交 易 專案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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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朱崇實主編,金融法教程,法律出版社第二版, 2005 年 1 月,頁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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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朱崇實主編,金融法教程,法律出版社第二版, 2005 年 1 月,頁 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