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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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 式以  架 構更為    靈 活的   公 司 集 團 內部   治 理結構上     提 供了更大的       空 間,  使 金
                        融控  股 集 團 不用   滿 足 各金融業務監管當局對             公 司治  理結構的     嚴 苛 規定,而
                        於 公 司治   理與金融監管制度之間            遊刃  有 餘 。 但 金融控     股 集 團 內部各    子 公 司
                        之間形形     色色  的關  聯交易     (  關係人  交易  ) ,亦會  增 大金融控     股 集 團 內部   利益

                        衝  突 和經營   風 險  ,更  增  加了  損 害  集 團  外部  交易   對 象 和  消費  者利益    之可能
                        性。
                            第二,金融控       股 集 團 的經營     者集  中法律    問 題 。通常金融控        股 集 團 是 透
                        過 股 權收   購 、 企 業 併購   等方式組     建 起金融控     股 集 團 。在此過程中,不僅涉

                        及 公 司 收 購 、 合 併 的法律
                                                                                      將 日 趨嚴
                                                                股 集 團 的法律規制措施
                        其是在金融      危 機 背景   下 ,各國對於金融控 問 題 ,更涉及  反 壟斷  法上經營  者集  中的   問 題 。 尤
                        格 , 因 此金融控     股 集 團 的設立     模 式、控   股 方式、責     任承擔    等法律    問 題 將 會
                        成為各國金融法制重          點關注的問題之一。
                            第三,金融控       股 集 團 的 風 險 防 範和應對法律         問 題 。 傳 統觀    點 認為,大
                        型 金融控    股 集 團 較 之一   般 中 小型   金融機構具有更為         強 大的   風 險 應對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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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 在金融各業相對發          達 的 今 天 ,金融    危 機的   傳導  機制     更為  迅 速 ,金融控
                        股 集 團 受到   系統性   危 機 影響   的可能性     增 大 ; 同時由於金融控         股 集 團 業務涉

                        及大量金融      創 新 業務,更容      易 引 發 衍 生金融     風 險 ;再   次,金融控      股 集 團 內
                        部的相互     持 股 相對  較 多,即在      意 味 著集  團 內部的    反 覆 投資   , 導致資產     重 複
                            ,從而影響集
                        計算
                                            股 集 團 的法律監管
                            第四,對金融控      團本身的金融       安全。      問 題 。現在  看 來,由於金融業的分
                        業監管體制實       際 上 無 法形成對金融控         股 集 團 的有   效 監管,    尤 其是對    跨 國金
                        融控  股 集 團 的有   效 監管。    因 此,   無論  就國內金融法或金融監管的國                際合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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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  危機的  傳導機制,是     指金融  危機蔓延過程中所借助的金融          工具  以及  影響  發生的順序   和
                          規律。  首先,傳導機制     需要借助   各種  金融  工具方  能實現,   例如通  過貸款  資金違規進入證券
                          市場  ,並導致  虧損。這裡的傳導機制        就包括  了資金的借貸     工具  、證券市場   的融  資工具  等;
                                                                               轉移至貨幣
                                                             法造成風險
                          沒有資金、
                                                                                           。其
                          次,傳導機制起  沒有股票或債券     等金融  工具  ,就無 ,只不過在不同的  從證券市場  市場  ,傳遞時間的長  市場 短有所
                                      作用時,有一定的
                                                    先後順序
                          差異。最後,    傳 導機制   具 有規律性,不    僅 可以為金融學     家 所 預 期,  更 為法學  家 提 供了  設
                          計、防範風險相關法律制度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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