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1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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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銀行法 221
而言,對於金融控 股集團的有 效監管 均是各國金融立法 完善的重要內容。
領 域的
利 用
潮 流。所
成為一種 隨著 網路技術 的發展和在金融 銀行, 又 稱 網 上銀行、 普 遍 運用,銀行業務 線 上銀行,是指銀行 網路 化 已經
謂 網路
Internet 技術 ,透過網路 向客戶提 供各類銀行業務服務的 虛擬銀行 櫃檯,是
傳 統銀行 店 面 網 點 的 延伸 。目前, 越 來 越 多的人正 透 過 網路 辦 理各種銀行
業務。同時,銀行與 客戶 之間由於 網路 銀行業務而 引 起的各種 糾 紛 和 訴訟
也 越 來 越 多,在 繼續 援 用 傳 統法律理 論 和 糾 紛 處 置 方式來 解 決的有關案 件
糾 紛 的同時,人 們 也 在不 斷 地 反思 : 在 網路 銀行時代 到 來的時代,銀行與
客戶 的關係 到底 在哪些方面 引起了法律觀 念和制度的變 化?
就銀行 傳 統 櫃 檯 業務而言,銀行與 客戶 之間的關係通常是一種 合 同關
係, 如 存款、 儲 蓄 、貸款、拆借、代理等業務活動, 都 是作為平等主體的
銀行與
也 規定,商業銀行與
國商業銀行法 客戶 在 資 金融通或相關活動中基於自 客戶往 來中應當 願 並 達 成一 致 的 契 約 關係。中 價 有
遵 守 平等自
願 、等
償 、 誠 實信用的原則, 也 說 明 銀行與其 客戶 之間關係的平等性。當銀行與
客戶 發生 糾紛時,自 然也 就援用有關 契約規則來 解決、 處理糾紛。
然 而,與 傳 統銀行 櫃 檯 服務 比較 , 網路 銀行在為 客戶提 供 交易便利 的
同時, 也 在 某 種程度上 改 變銀行與 客戶 之間的平衡關係, 例如客戶 在 免 去
前 往 銀行營業大 廳 辦 理業務的 勞頓 的同時, 也 失去 了與銀行工作人員就有
關銀行業務進行面對面 諮詢交 流的機會, 從 而 增 加 客戶「 自 助 」從事 網 上
業務 操 作的 風 險 , 網路 銀行在 擴 大業務的同時 卻 不需要 像 傳 統銀行業務 那
樣 增 加 櫃 檯 工作人員 ; 同時,由於 客戶 自 助 透 過 網路 辦 理銀行業務, 也 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