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3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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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金融刑法        1023



                           意造成財產損失        之保  險事故,騙      取保險金;(5)      投保人、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
                                                                  27
                           保險人死亡、傷殘         或者疾病     、騙  取保險金      。惟須詐騙保       險金數額較大者,
                           始構成犯罪,這是         區分罪與非罪之重要界           限。
                               對保  險詐騙罪之處罰,《刑法》第                198  條規定,    數額較大者,處         5  年

                           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    1  萬元  以上   10  萬元  以下罰金   ;數   額巨  大或者
                           有其他   嚴重情節者,處         5  年以  上  10  年以下有期   徒刑,   並處   2  萬元  以上  20  萬
                           元以下罰金     ;數   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           特別嚴重情節者,處            10  年以  上有期
                           徒刑,   並處   2  萬元  以上  20  萬元  以下罰金    或者沒收     財產。單位犯       本罪者,對

                                                                                             5
                                                直接負
                           單位
                                                                           直接
                                   徒刑或者拘役
                           以下有期  判處罰金,    並對其   ;數  額巨  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大或者有其他  嚴重情節者,處  責任人員,處  5  年以  上  年
                                                                                               10
                           年以下有期     徒刑;數     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            特別嚴重情節者,處           10  年以  上
                           有期  徒刑。
                               最後,   應補充    說明者,《刑法》第           199  條規定,犯第        192  條「集資詐
                           騙罪  」、第    194  條「票   據詐騙罪     」及「金融     憑證   詐騙罪   」、第     195  條「信
                           用 證 詐騙罪    」 等罪,   數 額 特 別 巨 大 並且給     國家和人民      利 益 造 成 特 別重大     損
                           失 者,處   無 期 徒 刑 或 者 死 刑,    並 處 沒收   財 產。但針對      死 刑之   適 用,最高人

                           民法  院 《全國法     院 審 理金融犯罪       案件工   作 座談   會紀要》     特 別規定,金融詐
                           騙犯罪的    數 額 特 別 巨 大不是     判 處 死 刑的   惟 一 標準   , 只 有詐騙    「數   額 特 別 巨
                           大 並且給

                                              數 額 特 別 巨 大,但
                           適 用 死 刑。對於犯罪  國家和人民  利 益 造 成 特 別重大   損失」    的犯罪分  後,  子 , 才 能依  法 選擇
                                                                                追 回 損失或
                                                                                           者 損失
                                                                追 繳 、 退賠
                           不大者,一      般 不 應 當 判 處 死 刑立    即 執 行 ; 對具有法定從        輕 、 減 輕 處罰   情 節
                           者,一   般不應當判處死刑。此外,《刑法》第                    200  條並規定,單位犯第          192
                           條「集資詐騙罪        」、第     194  條「票  據詐騙罪     」及「金融      憑證  詐騙罪    」、第
                           195  條「信  用證詐騙罪      」等罪,對單位        判處罰金,而對其         直接負    責的主管人
                           員和其他    直接   責任人員,處        5  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       ;數  額巨   大或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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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人、  被保險人故意造成      財產損   失之保  險事故,或者     投保人、受    益人故意造成    被保險人
                            死亡  、傷殘  或者  疾病  ,以騙  取保險金者,若同      時構成  其他  犯罪者,依照    數罪並罰之規定處
                            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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