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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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  借貸   行為的    指 南  性  規  章 。  全文  分為總   則 、  貸款  種 類  、  貸款  期  限和利
                           率 、 借款   人、  貸款   人、  貸款   程式、    不良  貸款   監管、   貸款   管理  責  任 制  、 貸款

                           債 權  保  全和  清償  的管理、     貸款   管理特別規定、         罰  則和附則     等十   二章   。在
                           《 貸款  通則   》中,明訂中國人          民 銀行及其分       支 機構是實施《       貸款   通則   》的

                           監管機關。
                               隨著  大陸金融環境的         變 遷 ,改革之後的中國金融業,               較 之  1996  年已經

                           發生了根本      性 的 變化   ,因  此 ,  1996  年 制  訂的《  貸款   通則  》 不  合 時 宜 之  處 越
                           來 越  多。《   貸款   通則   》與現實     脫  節 的現  象  也 日  益  嚴重  。  例如  ,銀監會於

                           2008  年發  布 實施的《商業銀行          併 購貸款    風險管理    指  引 》就  突  破 了《  貸款   通
                           則 》中規定     借款  人 「不   得 用 貸款   從 事股  本 權 益 性 投資    」 的 精神  。

                               又 如  ,《  貸款   通則  》對   不良  貸款   的措  詞  還 是  「 一  逾 兩 呆  」 ,然而銀行
                           業 早 在  2000  年之前就對     貸款  改 採 五 級 分 類 制 度。

                               事 實上,    近  年 來 銀行業在實      際  發放  貸款   過程中,已      不 再  完全  按  照 《 貸
                           款 通則  》的   條  款 去 執  行。  審  視 商業銀行    目  前所  處  的環境,《     貸款   通則   》在

                                                              創 新 的 瓶頸
                           某 些方面  於  2000  反 而成為 年,  央 行 即 著手修  改《  貸款  通則  》,然而,因  。    修 改 幅  度過大而
                                                 商業銀行進步
                                            限制
                                               ,銀監會、
                                             來
                                                          央
                                          年
                                                                               辦
                                                                                 ,
                                                                                   不
                                                                            制
                                                             行
                                                               和全
                                                                   國人大法
                               擱
                                 置
                           幾
                             度
                                    。
                                      近
                                                                                    見 。
                                                                           成一
                           《 貸款
                                                                                致意
                                      》 或制
                               取代  通則 《 貸款  幾 通則  訂 新 規 則 , 咸 信 在短期內有 管理  辦 法,  望達  正 在 依 據 「 金融 斷  協商要 30  條」  廢  止
                                                   新 系列
                                                          貸款
                                                                                                 的
                                              》的
                           政策  精神   徵 求  意 見 中,  新 的規   則將   在 嚴 防  貸款  挪  用 的 基  礎 上,  強調  按  照 受
                           益人  直接   收款  的 原  則  進行  貸款支   付  ,並  且  施行  「  實 付 實  貸 」  。在銀行針對
                           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時,             將不   再  一  次全數  進行資金      撥  轉 ,而是在授      信  總 額
                           內,根據    客 戶 實 際 的資金需求,分          批 分期進行     撥 放。
                               銀行業    界 人士   普遍  認為,《     貸款   通則  》的   廢  除,應   該 以商業銀行加        強
                           內 控 為前提。     如果   商業銀行能      夠 嚴格   依 照  現行風險    控制   的 框  架 ,進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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