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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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銀監會的成立與發展沿革
2003 年,大陸的 第 十 屆 全 國人大 審 議通 過《中 華 人 民共和 國銀行業監
督 管理法》, 批准 中國銀行業監 督 管理委員會成立。銀監會 依 法 履 行對 全
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 活動 監 督 管理的 職 責 。
銀監會的成立,是大陸銀行業監理 體制 改革的 重 大 舉 措, 代表 銀行業
監理工作進入 新 的 階段 。
2004 年, 初 步 形 成以資本監理為 基 礎 的銀行業 審慎 監理 框 架 。
從當年 起 ,銀監會 制 訂資本 和 風險監理的 審慎 監理法規,明確資本 充
足 率 、資產 品質 、 信用 風險、 市場 風險等 審慎 監理 指 標 , 填 補 了監理法規
空白 , 全 面 啟 動 國有商業銀行 股份制 改革 和農 村 信用社 改革。
2005 年,銀監會開 始建 構以 信用 風險、 市場 風險 和 操 作風險為主 體 的
風險監理 框 架 。
功
這一年內,銀監會在加 創 新 監管協作 部」 強 機構監理的同時,也 「 鼓勵 和 防 範 並 推 、 培育 善 和 能監理,成 險並 舉 」
動完
業務
,提出
重
立
「
防
理、
念
的監管理
本等各種措施,
導銀行業金融
和
全
動
中小商業銀行改革發展,
機構改 善 中小企業金融 。從 公司治 面 推 服 務。 引 入法人 股 東 、銀行 標準 鼓勵 化 作業 引 流 程、 強化 資
2006 年,銀監會進一步 補 強 以風險為本的監理 框 架 。從加 強公司治 理
機 制 、內 部控制 、 合 規風險管理等方面,進一步 健 全 銀行業監理的法 令 規
章 。加 強 專業 化 監理,成立銀行監管 四部 , 負責 對政策 性 銀行、 郵 政 儲蓄
機構及資產管理 公司 實施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