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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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 檢 查 ;
2. 詢問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 檢 查 事 項 作出 說
明 ;
3. 查 閱 、 複 製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 檢 查 事 項 有關的 檔 、資 料 ,對可能 被
轉 移 、 隱匿 或 毀 損 的 檔 、資 料 予 以 封 存 ;
4. 檢 查 銀行業金融機構 運用 電子電 腦 管理業務資 料 的系 統 。
進行現 場 檢 查 ,應當經銀行業監 督 管理機構 負責 人 批准 。現 場 檢 查
時, 檢 查 人員 不 得 少 於 二 人,並應當出 示 合 法證 件 和 檢 查 通 知書 ;檢 查 人
員 少 於 二 人 或 未出 示 合 法證 件 和 檢 查 通 知書 者 ,銀行業有 權 拒 絕 檢 查 。
銀監會根據 履 行 職 責 的需要,可以與銀行業 董 事 、 高 級 管理人員進行
監 督 管理 談 話 ,要求銀行業 董 事 、 高 級 管理人員就銀行業務 活動和 風險管
理的 重 大 事 項 作出 說 明。銀監會也 必須責令 銀行業 按 照 規定, 如 實向 社 會
公 眾 披露 財 務會計 報告 、風險管理 狀況 、 董 事和 高 級 管理人員 變更 以及其
他 重 大 事 項 等資 訊 。
期改
銀行業 嚴重 違 反 審慎 及 經營規 銀行的穩 則 的,銀監會 健 運 行、 必須責令限 害 存款 人 和 其 正 ;逾 戶 期未改 法 權 正
,
損
該
危
他客
或
益
其行為
合
別 情 形 , 採 取 下 列措施
者 ,銀監會可
:
視個
限制
分 配 紅 利和
2. 1. 責令 暫 停 部 分業務、 其 他收 停 止 批准 開 辦 新 業務 ;
入 ;
3. 限制 資產 轉 讓 ;
4. 責令控股股 東 轉 讓 股權或限制 有關 股 東 的 權利 ;
5. 責令調整 董 事 、 高 級 管理人員 或限制 其 權利 ;
6. 停 止 批准增 設分 支 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