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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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由銀監會主導的             「 推  動 銀行業改革開放         」  進入  新 的 階段   。 四家
                      國有商業銀行        (  工、中、   建 、 交 )   完 成 股份制   改革,成    功  上  市  。銀行業   全  面

                      履 行加入世貿組織          (WTO)   的承諾。同時,         推  動 加  快農  村 金融  服 務  體 系  建
                      設,   按 照 商業可    持續原    則  , 適 度  調整和   放 寬 農  村 地 區  銀行業金融機構的         准

                      入資  格 。
                          2007  年,銀監會的       職  能 和 監管  手段   進一步趨於      完 善  。由  全 國人大    通  過

                      決議修    訂《中    華  人  民共和   國銀行業監      督  管理法》,       賦  予 銀監會相關      調  查
                      權 。

                          銀監會    適  時 採 取  逆週  期監理措施,有         效 防  範 風險  跨 市場   傳遞   、加  強  資
                      訊 披露   和 推  動市場約    束  、逐步構     建 有中國特     色  的銀行業監理       框 架  ; 繼續推

                      動新   型 農 村  金融機構發展、        填 補  金融  服  務 空白  、提   升  農 村 地  區 金融  服 務  水
                      準 ; 完 善 法 律 法規    體 系、加    強 風險管   控 、規   範 非 銀行金融機構業務發展。

                          2008  年是銀監會成立的          第 五周  年。銀監會在改         善 銀行業發展環境、加
                      強 風險監理等方面         持續推    動 。同時,這一年內,銀監會的主要                   目標   ,在於

                      建 立與大陸     社 會經   濟 發展相    適 應的銀行     和 監理  體 系。



                      二、銀監會的目標與任務


                                    :促
                                目標
                           法定
                        1.
                                           公 平 競 爭 ,提
                                                                 競 爭 能 力 。
                                                        高 銀行業
                           心 ; 保 護 銀行業   進銀行業的       合  法、穩   健  運  行,  維  護  公  眾  對銀行業的   信
                        2.   法定任務   : 負責   對 全 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               活動  實施監    督 管理。
                        3.   監理  目標  : 通  過 審慎  有  效 的監理,保     護廣   大 存款  人  和 消 費  者 的 利 益  ;
                           通  過 審慎  有  效 的監理,     增 進 市場信    心 ;  通 過 宣傳  教  育 和 資  訊 披露  ,  增
                           進  公 眾 對現  代  銀行業金融產       品  、 服 務的  瞭解   和 相應風險的識別         ; 努  力

                           減少  銀行業金融       犯罪  , 維 護 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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