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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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市場交易實務 67
定標的物。乍看之下,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幾乎是相 同 的金融商品,事
實上也有學 者將 期貨合約 歸 類為遠期合約 ( 因 為 兩者都 是約定在未來進行
交 割 ) ,但是在交易所 掛牌 的期貨合約經過標 準化 之後, 形 成一 個流動性
相 當高 的 次 級市場,買賣雙方 均 可在市場上 隨 時 把持 有的合約 部 位 拋 出
或補回 。 而 遠期契約的 規 格則由交易雙方 議 定, 缺乏次 級市場,一 旦簽
妥 契約後, 即難轉手 。由於 這樣 的 差異 , 使 期貨市場成為一般投資 者 及
機構 投資 者均 可 參 與的市場, 而 遠期契約則僅適合 機構 投資 者 。
期貨交易除了 必須遵守 交易所與 清算公司 的相 關規 定外, 參 與 者 更
需 明 白 每 一種期貨合約標 準化 的 內容 。 基本 上, 每 一種期貨契約的交易
規 格 包括 以下幾 項:
(一)商品代號
為了增加交易與 (Ticker Symbol) 作 業 效 率, 每個 交易所 ( 含 GLOBEX) 會對 每 一種期
貨合約 訂 定商品代 號 , 就像每支 股 票都 有 獨 特的 號碼 一 樣 。 例如:芝 加
哥 商業交易所 (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CME) 的英 鎊 期貨合約代 號
為 BP ,日 圓 期貨合約代 號 為 JY ;芝 加 哥 商品交易所 (The Chicago Board
of Trade, CBOT) 的 30 年美國 公債 期貨合約 公開喊 價的交易方式中代 號 為
US , 若 是以 電腦 撮合的交易方式中則為 ZB 。
(Contract Size)
(二)交易單位
契約的
清算
為
是
功能 即每 作 一 口 期貨合約的契約價值,也是代表 益 的 基準 。交易 單 位的大 每口 小 則與價格 本 金, 變動性 其 主要 有
期貨損
關 ,一般 而言 ,價格 變動性愈高 ,交易 單 位 愈小; 價格 變動性愈低 ,交
易 單 法 郎 , CBOT 例如: 的 CME 年美國 每口瑞士 公債 期貨合約的 郎 期貨合約的交易 面額 為 10 萬 美元,股價指 125,000
法
單
位為
愈
大,
位
30
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