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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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期貨交易的起源甚早,據考查西元前                    2000  年的印度已有類似期貨契
                       約的交易紀錄,中國的春秋時代與位居地中海的羅馬時代也有相近的發

                       現。具有現代期貨市場雛型的交易方式則可追溯到                          12  世紀的法國與英國
                       的市集,直到        1570  年,英國女皇伊麗莎白批准了皇家交易所的設置,進

                       行玉米、咖啡、糖、可可與橡膠等商品之交易,該交易所日後並成為倫
                       敦交易所之前身。後來由於               19  世紀的工業革命,對於銅、錫等金屬的需

                       求增加,又於        1877  年成立倫敦金屬期貨交易所             (London Metal Exchange,
                       LME)  ,該交易所目前仍為全球最重要的金屬交易所之一。

                           1970  年代以前,期貨交易的標的僅限於農產品、初級原料及金屬等

                       實體商品,      1972  年起期貨交易出現重大創新,市場陸續推出以匯率、利
                       率與股價指數為標的的金融期貨合約。除了受市場青睞之外,學術界對
                       金融期貨的誕生亦極為推崇,                1990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米勒               (Merton

                       Miller)   便曾為文讚揚金融期貨是近            20  年來最偉大的金融創新。儘管金融

                       期貨受到市場與學術界的青睞,並不表示金融期貨完美無瑕,否則也不
                       會自   1994  年以來,讓許多知名國際企業遭受嚴重損傷。事實上,米勒雖

                       然推崇金融期貨的誕生,但是值得一般投資人深思的是,他也認為「期
                       貨不是良好的投資工具,更不適合散戶避險」。





                                           第一節  期貨市場概論




                       一、期貨合約的定義


                           所謂「期貨」       (futures)   是一種法律契約,買賣雙方透過集中交易市場
                       的撮合,約定在未來一特定時間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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