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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等 )   的投資  組  合,  再 以這  個 投資  組 合 中個別   的 參考實體     承 作  一 系 列 的
                            信用交換     ;也就   是說,交     易員   賣出  違  約之  保護  然後  向  交  易  對  手收取

                            權利金,之後       再  將投資   組  合  依  風險程度的不     同  分成不   同  的信用  等  級
                            賣 給  投資人    (  等 於買進  違  約之  保護  )  。投資  組 合 通常依   風險不   同會   被

                            分 割  為 幾個  信用  等 級 ,由下而上      依 序 為:   ( 請 參 閱  圖  6-4  「  CDO  的基
                            本 架  構 」 )

                              (1)   「權  益證  券」或「最先承受損失          等 級 」  (or first-loss tranche)  :
                                  這 個等   級 的債券   通常會    被  CDO  的承  銷 商 保  留 ,或  另外  找尋   偏

                                  好高風險的投資人買入。

                              (2)   「  次順位  債券」或稱為「        中間順位     債券」    (junior and senior
                                  mezzanine tranches)  : 中間順位  的  部 分 會透  過  SPV  公 開 發  行。
                              (3)   「首  順位  債券」  (senior tranche and super-senior tranche)  : 通常

                                  首  順位  的  部  分  會 以信用交換     (  不須  實質  交 割  本金  )   的  形式  和

                                  OECD  國  家  或 具 有高信用    評等  的金融   機構   承 作 。

                                這  些  不  同  信用  等  級  的債券  皆  可  做  部  分本金交  割  或  無  本金交  割  。

                                                                 個
                                                    需另外
                                                                               SPV
                                                              一
                                                                   SPV
                                                                                       面
                                                                                   一方
                            如
                                                          成
                                              易
                                                                       發
                                                                            者
                                                                                          行
                            扮演  果投資  信用交換的交  者欲  交  割  本金,  對  手 ,  另  一方  立 面 要  扮演  ,這 行  個  的  角  色  。 發  要
                            CDO  所  獲 得的資金用來       購 買高品   質  的 證 券 作 為  抵押  品,包括高     等  級
                            的 主 權債券、金融債券、融資合約、貨                  幣  市場基金、定       存  、  附  買回
                            合約
                                                                                        SPV
                                                                               一方
                                                                  信用交換
                                   給
                                品
                            擔保  等  。當投資標的 信用交換的買方,並  發  生信用  事  件時,  個 SPV  出售這  ;另 些  高信用品  面  , 質  的
                                                         終
                                                           止這
                            資產  面 發  生的損失將由       CDO  投資  者依   序  分 擔 ,先由最先承受損失的
                            權 益證   券投資人承      擔  損失,  剩餘  若  損失  尚  未完全  足  彌  補  ,  再  由  較  上  層  的  中
                                                             再
                            間順位
                                                                                       的首
                                                                                     層
                                                               有不
                                                擔
                                                                      ,最後
                                                      損失,
                                                                               由最上
                                                                            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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