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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在 1994 年 6 月 左右 , 截 至 1995 年 4 月 底 止 , 日 圓 升值 約 30 % , 雖然 在
利率成本上節 省 許 多 ,但 恐怕 在 往 後還本 繳 息的時 候 便 會 嚐 到 日 圓 升值
的 苦 果 。
許 多 國際 化 企業為了規避這種 日 趨嚴 重 的海外融資匯率風 險 , 便 經
常在匯率 走勢 已 明 朗 化 時進入金融交換市場,以規避期間 付 息及到期還
本時的匯率風 險 ,這種與換匯產品 結 合的海外公司債 通 常 被稱 為「避 險
債券」 (Hedged Bond) ,有時也 被稱 為「換匯債券」 (Swap Bond) 。 日 本在
1981 年 10 月 便已 出 現 避 險 債券,主 角 是 ○○電 工公司, 仲介 銀行則為美
商 ○○ 銀行,在國內大 型 企業 集 團 間則 尚無 成 功案 例可 考 ,所以在這 波
馬克、日 圓 及 瑞士法郎 的 升值 風潮中, 許 多 上市公司都 紛紛 提 列 了 巨 額
的匯兌 損失 ,若是這些公司 能 在 適 當時 機 進入交 叉 換匯換利市場避 險 ,
即可避 免 損失發生 ,當 然 所謂的「 適 當時 機 」 牽涉 到 財 務主管個 人 的 專
業 判 斷 ,以 現 在的 已 知 去 評 論 過 去 的 未 知 ,是不 盡 公平的,但這也不表
示 財 務主管就 沒 有 任何 責 任 。
甲 公司為國內一家上市公司, 曾 實 際於 1994 年 2 月 25 日發 行 7,300
萬德 國 馬克、 期 限 7 年 、票面 利率為 4 % 的海外公司債, 該 公司 鑑 於當時
馬克升值力 道強 勁 ,為 減 低未 來還本 付 息 壓 力 ,以及 判 斷 FED 當時在 7
次 升 息後,美元 應沒 有 升 息 空 間, 乃想把 原來的 固 定利率轉為浮動利
率,於是 透 過 A 銀行於 1995 年 2 月 15 日 與 乙 公司 簽 定「交 叉 貨幣利率
交換」契約,契約主要內 容 如下:
契約 生效日 : 1995 年 2 月 25 日
契約 終 止日 : 2001 年 2 月 25 日
名 目 本金: 馬克 7,300 萬 對美元 5,000 萬 (USD : DEM = 1 : 1.46)
支 付 固 定利率者: 乙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