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銀行授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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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  ,  且只得    覆  審  非  其所經   辦  之授信案件,亦不           得  擔任其一年內任          職  單

               位之授信案件,以            求超   然  公  正。

                     覆審之主辦單位


                    若銀行的法人授信與個人授信分由總行的不同單位管                                   轄  ,  則  其  覆
               審亦由總行的不同單位負責                  辦  理。若銀行       又  在全國分區設置          幾  個區域

               授信中心,        那覆  審作業也應由區域中心的                 相  關人員    辦  理。


                     覆審之期間

                    覆  審應定    期  或不定    期  為之,以      達到   控管及    驚奇   效果。     覆  審之  期間

               間  隔  一般如    下  :

                     1.   每  一授信案件,       每  年至少一       次  。有些銀行        規  定信用等級在
                        A  、  B 、  C  等級者,   每半   年  覆  審一  次  ,而   D  、  E  者  每  三個  月  一

                        次  。



                                                一定
                                                        定者,
                        主要授信戶,其額度
                                              達
                                                               半
                                                                       理一
                     3.  2.   新做  或增貸案件,   撥  貸  後  至少 規  半  年內  辦  理  覆  審。    次  覆  審。
                                                                  年
                                                                    辦
                     4.   覆  審主  辦  單位  指  定之授信戶,       每半   年  辦  理一  次  覆  審。
                     5.   有  異  常  情況  即  須  立即  辦  理  覆  審,  並每季追  蹤  覆  審。
                       (1)   借  款人或保    證  人、  背  書  人等  發  生退   票  ,或經營     情況異     常者。
                       (2)
                            會
                              者。
                            運  計師簽發     保  留  意見、    否  定意見等,       足  以  影響  公司   正常營
                       (3)   銀行  首  長  指  定  辦  理專案實   地  覆  審案件。
                       (4)   政府主管單位通         知  限期  專案   辦  理  覆  審案件。

                     6.   同一客戶有多       筆  授信,若其中有一            筆  必  須辦  理  覆  審,  則  所有
                        各  筆  均  須辦  理  覆  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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