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台灣.金融.大家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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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個  橫跨  不同金融     領域   的  子 公 司  ,可以   提供  顧  客  一次  購 足 的服務。

                       由於資    訊  科  技相當發    達  ,所創    造  出的  新  金融  商  品  ,  使  銀行、  證

                  券  、  保  險  間  等  的業務  區隔  及  差  異  模  糊  化  ,金  控  的  子  公  司  得以經  營保

                  險  、銀行、     證 券  及相關的金融業務,能            夠  共 用  資源,   使  資源  獲 得  較有

                  效  的 運  用 ,  進 而可以   降低  營  運  、  人  事  等 各  項 成  本,  享 受  規模  經濟的  優

                  點  , 產  生 各種綜效    ,  提高競爭     力。   整合  後資本    增 加,可    提高風    險  承 擔

                  的能力。

                       另 外,國    際  的 競爭  ,已   造  成 金融業大     型化  、 集  團 化  的 趨  勢  ,台灣

                  加入    WTO   後,   跨  國的大    型 金融   集  團如同強     敵 壓  境  。在這   種  局  面底

                  下  , 政府  覺  得可以   用  金 控  公 司  來  減少  銀行的家    數 ,  擴 大銀行的     規模   ,

                  以  增  強銀行的    競爭   力。   2001  年,  終  於在業   者和政府      相關   單  位的關   切

                  下  , 立  法院  三 讀  通過金   控  法。同年     七  月財政   部  公 佈  ,十一   月  便 正式  執

                  行。   目 前,  我們   即 有  十 四  家的金   控 公  司 。

                       金 控  下  的經  營模  式 跟  過去的專業經       營  、分業經     營 不一樣。以前的

                  銀行、    保 險  、 證  券 ,  都 是分業經    營  ,而  且  是專業經     營 。  現 在金  控  成立

                  以後,就可以        跨  業經  營 ,  涵 蓋  了銀行、    保  險 、  證 券  。在金   控母  公  司下

                              都  是  子  公  司  。金  控  特  殊  的經  營  方式  系統  ,可能 性  風 會  帶來一加一大 假使  任  何  一
                  面,一個個

                         綜效
                                但
                                                                         。
                              ,
                                                                       險
                  於二的
                                  也可能帶來一加一大於二的
                  個
                         司
                                大的。
                       風
                  這個  子  公 險  發生 蠻  週  轉  不   靈  ,就  會層層  影響  到  母  公  司  ,  甚至  到  整  個  社會  ,
                           是
                       現 在這十    四  家金  控 有  沒 有  發 揮  預  期 的  綜效  呢 ?結  果  好 像  還  沒 有很
                  明  顯 。這是因為      各 個  子 公  司 的員工,     還有   業務  和 資  訊 的  平 台、以及     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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