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P. 126

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一、私募進軍公募業務


                                  2013 年 2 月 18 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資產管理機構開
                              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根據《資產管理機

                              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私募開展基金
                              管理業務門檻由之前 30 億元降低至 20 億元,門檻的降低意味

                              著將有更多的私募機構獲得開展公募業務的資格。而且從
                              2013 年 6 月 1 日起,符合條件的私募證券基金管理公司可向

                              證監會申請直接開展公募基金管理業務。
                                  儘管公募業務的開展將有助於推升各私募機構的資產管理

                              規模,促進行業發展。但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固有的差異,也
                              是各私募機構進軍公募業務不得不加以考量的因素。
                                  就目標客戶群而言,私募是以機構投資者和高淨值客戶為

                              主,而公募針對的則是普通投資者。因此目標客戶群較為廣

                              泛,外部性較強,監管機構對於管理機構在准入、投資對象、
                              投資方式、信息披露、制度流程、人員及產品等方面,都有較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