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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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私募基金納入規管
2012 年 8 月 31 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正式發布
《關於信託產品開戶與結算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該《通
知》,信託公司可自行開立證券帳戶參與證券交易,或按照市
場化原則,自主選擇委託基金公司專戶理財、證券公司定向資
產管理計畫參與證券交易。這意味著暫停了 3 年的信託帳戶開
戶終於重啟。先前未放開前,信託公司的帳戶價格在 100 萬至
200 萬元之間,有的甚至能達到 300 萬元。在 A 股市場的持續
低迷的市場環境下,過高的信託帳戶費用給私募機構帶來了很
大的壓力。在主管機關開放信託公司證券帳戶開戶限制後,信
託證券帳號價格出現了大幅下降之勢,帳戶費用已降至 30 至
50 萬元,此舉一方面降低私募行業日常的運營成本,減輕私
募機構的負擔;另一方面,對於整個私募行業來說,這也將大
大降低行業的進入門檻。
一、私募基金正式納入監管
2013 年是中國私募基金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義的一
年。2013 年 2 月 18 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資產管理機構開
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2013 年 2 月 20
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徵求意見稿)》(以下稱《暫行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
見。新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新基金法) 於
2013 年 6 月 1 日開始實施。這一系列法律法規明確規範私募
投資基金的法律地位和具體監管措施,標誌著一直運行於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