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票據指南 (增修訂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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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發票



              張  , 甲個  人戶   退 票二   張  ,則以  大同   商行之    統 一  編  號或帳號   查
              詢  ,  查覆  結 果  為 大同  商行  甲退  票  三張  ,以  甲 之 身分  證 統 一 編  號

              查詢   ,其結   果  為 甲退  票  三張  ,並於關    係 戶資  訊欄位揭露大同        商
              行  甲  之戶號  及  戶 名 。 又  如 大同  商行  甲 未 退  票,但   負責  人 甲個  人
              有

              有  退  票,則以  大同  大同 商號  商行 甲將該  統  號或帳號 商號讓  查詢 予  時,結 ,並由開戶行  果  為  大同  商號  甲
                                                   乙
                                                                  將變更
                                               售
                 退
                   票,如
              負責   人  訊息  通知本所     更改  ,則以    大同  商號   統 號或帳號     查詢  ,
              「結   果 為本戶資    料尚待進     一 步查詢    ,請逕向當地票據交          換 所  查
              詢  」,如開戶行未        將變更負責     人  訊息  通知本所時,其        查覆  結  果
              為「   大同  商行  甲 有  退 票」,即    該  商行之票    信遭  前  任負責   人票  信
              之  連累  。
            (4)  前款「本戶資     料尚待進     一  步查詢   ,請逕向當地票據交           換 所 查

              詢  」:須   臨櫃採   人  工查覆   方式處理,      造 成  查詢  者不便   及 被 查詢
                                之
              者票
           2.   由於前項「帳號」  信恐遭  受  質疑  查詢及退  虞  。     票  紀錄併計問題  , 故 「不具法人人

              格
              用原帳號, 之行號或團體」之支票存款戶,  建 請金融機  構配  合辦理如  若同 下  意  更換負責 免該  行號或團體戶 人,得以  沿
                                                   ,以
              將 來之票    信遭  前 任負責    人票  信 之  連累  :

            (1)  該 行號或團體戶須未發生         退 票 情事   。
            (2)  收 回該  戶 變更  前  全部空白  票據。
            (3)  如有開立  遠  期  尚 未 兌  付票據,則須另提存其他應付款                指 定 備
              付。
                                                                              101
            (4)  未 符 合前  三 款 要  求,  建 請  仍 照    貴 會  70  年  6  月  9  日 會業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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