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票據指南 (增修訂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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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發票
張 , 甲個 人戶 退 票二 張 ,則以 大同 商行之 統 一 編 號或帳號 查
詢 , 查覆 結 果 為 大同 商行 甲退 票 三張 ,以 甲 之 身分 證 統 一 編 號
查詢 ,其結 果 為 甲退 票 三張 ,並於關 係 戶資 訊欄位揭露大同 商
行 甲 之戶號 及 戶 名 。 又 如 大同 商行 甲 未 退 票,但 負責 人 甲個 人
有
有 退 票,則以 大同 大同 商號 商行 甲將該 統 號或帳號 商號讓 查詢 予 時,結 ,並由開戶行 果 為 大同 商號 甲
乙
將變更
售
退
票,如
負責 人 訊息 通知本所 更改 ,則以 大同 商號 統 號或帳號 查詢 ,
「結 果 為本戶資 料尚待進 一 步查詢 ,請逕向當地票據交 換 所 查
詢 」,如開戶行未 將變更負責 人 訊息 通知本所時,其 查覆 結 果
為「 大同 商行 甲 有 退 票」,即 該 商行之票 信遭 前 任負責 人票 信
之 連累 。
(4) 前款「本戶資 料尚待進 一 步查詢 ,請逕向當地票據交 換 所 查
詢 」:須 臨櫃採 人 工查覆 方式處理, 造 成 查詢 者不便 及 被 查詢
之
者票
2. 由於前項「帳號」 信恐遭 受 質疑 查詢及退 虞 。 票 紀錄併計問題 , 故 「不具法人人
格
用原帳號, 之行號或團體」之支票存款戶, 建 請金融機 構配 合辦理如 若同 下 意 更換負責 免該 行號或團體戶 人,得以 沿
,以
將 來之票 信遭 前 任負責 人票 信 之 連累 :
(1) 該 行號或團體戶須未發生 退 票 情事 。
(2) 收 回該 戶 變更 前 全部空白 票據。
(3) 如有開立 遠 期 尚 未 兌 付票據,則須另提存其他應付款 指 定 備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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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未 符 合前 三 款 要 求, 建 請 仍 照 貴 會 70 年 6 月 9 日 會業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