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票據指南 (增修訂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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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篇 票據問題
人,如 擬 由 新負責 人 沿 用原帳戶,除 考量 票據 信 用 紀錄 之 問題
外 ,另 涉及 原帳戶主體之 變更 、存款權利 歸屬 、已簽發票據 退 票
後,追索權行使對 象 有無 變更 、 備 付款項 新 ( 或原 ) 負責 人之債
權人可否聲請強制執行 … 等 問題 。如因業務需 要 ,不具法人人 格
之行號或團體
更換負責
6
年
台票
月
總
時,應依台 灣 票據交 換 所 人, 93 擬 由 新負責 3 日 人 沿 用原支票存款帳戶 0930004128
字第
號函 要 求 配 合之條件辦理 外 ( 如 附 件 ) ,金融機 構 並應取得前 任負
責 人之 同 意以原支票存款 契約終止 , 新負責 人另 訂新 支票存款 契
約 ,但帳號 沿 用之方式受理, 尚 不得 比 照法人戶 負責 人 變更 之 情
形 ,逕依 新任負責 人之申請辦理。
附 件:台 灣 票據交 換 所 93.6.3 台票 總 字第 0930004128 號函示:
1. 本 案謹就 票據 信 用 查詢 方式、 退 票 紀錄 管理 說 明如 下 :
(1) 票據 信 用 查詢 方式, 目 前除可利用營利 事 業 統 一 編 號或 身分 證
統
查詢
簡稱
代號, 一 編 號 查詢 發票人之票 票 信外 ,另得 信 , 憑 票據上 「帳號」 打 印之發票人帳號 查詢 。 及 銀行
退
(2)
個
人戶以
身分
戶」為對 票 紀錄 管理 , 係 以「 個 人戶」 人之 及 「具有法人人 證 統 一 編 號、法人戶以營利 格 之公司或團體
象
個
事 業 統 一 編 號 ( 非營利 事 業為 財政部扣繳單位 之 統 一 編 號 ) 為
歸 戶依據,即法人戶之公司或團體 負責 人 個 人之 退 票 張數 與 該
公司或團體之 退 票 張數分 開 計算 。
(3) 「不具法人人 格 之行號或團體戶」 比 照 個 人戶方式處理:以 負
責 人 個 人 身分 證 統 一 編 號 歸 戶。其 退 票 張數 則與 該 行號或團體
100
負責 人 個 人戶之 退 票 張數 合 併計算 ;例如: 大同 商行 甲退 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