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6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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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
案例 14-1
一、舞弊手法
2000 年 8 月間研訓商銀台北分行接到陳姓客戶查詢,稱其本人欲向研
訓商銀台北分行貸款,惟聯徵中心查詢系統上顯示其於研訓商銀有放款未
清償記錄。研訓商銀的授信王姓承辦員經一再清查逾期授信明細帳資料,卻
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 無法找到陳姓客戶的相關放款資料檔案,而僅在債權憑證檔案裡查獲陳姓
客戶的一紙借據 650 萬元。惟不待銀行電話回覆,過沒多久時間,陳姓客戶
主動再次來電洽詢王姓授信承辦員的查詢結果,惟適逢本案涉案員工張姓
行員接聽了電話,並告知將再進一步幫忙查詢處理;而在通話結束後,張姓
行員隨即匆匆地離開分行。次日,張姓行員單獨向台北地檢署自首並聲稱冒
貸 2,020 萬元,並陳述其作案過程如下:
( 一 ) 張姓行員變造他人身分證影本,並以被變造人名義向銀行申請貸
款;同時利用其他已核定並辦妥抵押權設定而尚未撥貸案件之不動
產,充作偽貸案件之擔保品。
( 二 ) 張姓行員將充作偽貸案件擔保品之登記謄本他項權利部的抵押內
容予以塗抹,並將謄本上所有權部之所有權人名義,變造為偽貸案
件之借款人名義。
( 三 ) 之後,張員再利用中午午餐時間,竊取其他櫃員之櫃員卡,登入電
腦處理貸款撥貸入戶程序,並將貸款轉入自己帳戶。張員利用相同
手法,前前後後共冒貸了 2,020 萬元,顯然銀行對貸款審查的管理
制度確實過於鬆散,致張員得以利用內部作業瑕疵與空檔舞弊。
( 四 ) 張員冒貸放款案件之徵信、審查、對保與撥貸均由張員一人處理,
並盜蓋其他行員印章於借據對保欄內,且未依程序將相關徵審資料
陳送帳戶管理員核批;分行經理與授信主管明顯僅就徵審文件之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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