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1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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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詢答模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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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有一筆經協商正在還款中的卡債,如果以後還清,需要多久時間我                                            信用回復重生

                   的信用才可以恢復嗎?假設因故無法再正常還款,銀行會扣 1/3 薪水或
                   查扣房屋嗎?法院會不會通知我到法庭問話?

                A:

                 1. 就前述聯徵中心之協商註記期間而言,債務人與債權金融機構簽訂的
                   協議書內容,如果是「前置協商」成立者,信用恢復時間為履約完成日

                   或提前清償日加 1 年,如果是「個別協商」成立者,則為自協商成立日

                   起,至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止。
                 2.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151 條相關規定,「前置協商」是指債務

                   人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而負

                   有債務,而與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協商債務的程序。「個別協商」則是指
                   債務人有意減輕債務負擔,向個別債權人(如銀行)分別提出協商償還

                   債務的程序。
                 3. 聯徵中心是為了金融機構授信管理、金融主管機關監理等目的所設立

                   擁有全國性信用資料庫組織,功能為提供信用資訊讓會員金融機構查

                   詢利用。假設借款戶未依約履行清償責任,則債權人仍得依法透過強制
                   執行程序查扣薪資或房屋,若債權人透過訴訟程序請求(提告討債),

                   法院也可能通知借款戶出庭。又金融機構基於經營策略及風險管理需
                   要,往往本身也有建置內部的信用資料庫,因此,如果借款戶在聯徵中

                   心申請的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中,會因資料揭露期限屆滿而無紀錄,但

                   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往來時,卻被告知過去的不良紀錄,其實則是因為金
                   融機構本身還保有該項紀錄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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