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NO.141銀行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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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短給付年限,從30年降到10年,讓月付金
              可能從4萬元立刻調升,超過10萬元,顯示這

              一類的人利用房子轉換成現金流,也可能轉
              換做更有效的投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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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不少台灣人來說,「有土斯有財」
              的觀念仍根深柢固,也因此「以房養老」這
              項商品推出以來,業務量並不是大幅度的暴
              增,雖然去年核貸件數、總核貸額度皆呈現

              上升趨勢,但增加幅度也都明顯縮小,僅剩2
              成左右,低於前年的3成。
                  台灣推動「以房養老」,仍存在不少瓶
              頸,像是貸款年限最長30年,萬一申貸者在
              世期間超過貸款期限,銀行就無法每月給付
              生活費,因為才開辦不久,尚未出現這種爭
              議,但在平均壽命延長的趨勢下,這確實有

              可能會發生。
                  最困難之處是,國人普遍具「有土斯有
                                                               從銀行申請案例觀察,許多「有資產且想要當個上流老人」的人,選擇
              財」的觀念,不太願意貿然將房子抵押給銀                              把房地產轉為現金流的新工具。(圖/達志影像)
              行,而且就算持有房屋的長輩願意,若有繼
              承權的晚輩不贊成,也會衍生出許多問題。
                  對此,也有銀行業者針對55歲以上、有                           款利息來抵稅,讓撫養者長輩的兒女可減少
              房屋的人推出「留房養老」產品,這種就                               稅負,提供誘因下就可降低阻力。
              是委託銀行「包租代管」,銀行成立信託                                    對銀行端而言,除了國人長壽、房價及
              帳戶,每月專款專用,撥一筆錢給申請                                利率波動風險外,還有後續當老人過世,或

              者,並收取1年0.2%至0.5%的資產管理費                           超過30年貸款期間後,銀行收回房產處份
              (例如房產價值2,000萬元,一年最多收取                            不動產的問題。銀行主管說,為了讓「以房
              2,000*0.5%=10萬元管理費)。屋主不僅能                        養老」能有更好的推動機制,其中一大關
              保留房產,還能按月領取租金收益。                                 鍵,可能必須由國家設立信保機制分攤銀行
                  為了能持續推動此項業務,有些銀行業                            風險,降低銀行房價跌價損失風險,銀行才
              主管建議,很多子女不想讓長輩去辦「以房                              更願意拉高貸款成數,及抵押權由30年延長
              養老」,若以房養老貸款利息可比照購屋貸                              到50年,這項商品就能對銀髮族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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