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NO.117銀行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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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私合夥架構



 催化亞洲綠色金融商機


















              亞銀估計,亞洲開發經濟體在2016年至2030年間的基礎建設開發融資需求將高達26兆美元。(圖/達志影像)



              能開發投資計劃中,私部門所投入計劃資金比                                  綠能專案若無法達到相當的開發經濟規
              例更高達 9 成。                                        模,對於要成功說服私部門資金導入,的確有
                                                               其實際困難度存在,尤其專案計劃開發,如涉
              採公私合作模式引導私部門資金                                   及大型水庫開發計劃需重遷住民居住地、於原
              投入綠能專案開發計劃                                       住民部落或野鳥保育區興蓋太陽光電電廠、離
                                                               岸風電專案在漁場區域開發等等涉及環保、敏

                  在典型的綠能基礎建設專案開發的公私合                           感社會議題,或是經濟條件實地查核不易,都
              夥模式(PPP)投資架構中,各類型態私部門企                           會因為阻礙而大幅延宕期程。
              業組織所能發揮的融資性功能更顯重要,如何                                  綠能基礎建設計劃常面臨專案融資不易
              能有效催化出私部門的充沛資金以投入綠能基                             的問題,有幾個需要考量的風險,包含專案收
              礎建設開發計劃將是要點,此特別包括商業銀                             益的不可預測性,特別在於專案前期的營運階
              行、保險業資金、私募股權基金、各類型企業                             段。土地取得困難、環境評估作業費時、興建
              社會責任基金。據亞銀所做統計,亞洲市場                              施工期大幅延宕、專案成本大幅增加,以及難
              的退休基金及保險資金所投入綠能專案計劃                              以取得長期性的融資額度。
              資金規模已達 10 兆美元以上,如何營造更具                                機構投資者在評估綠能專案計劃時,除著

              流動性的資本市場以有利於綠色金融的籌融                              眼於短期資金流動性的考量,亦關注於專案是
              資活動之進行,則有其研議必要性存在,讓                              否長期有完整的離場機制。綠能專案建設計劃
              金融機構發揮更積極的中介功能以引導資金可                             在風險考量下,可能因購置新式減碳、降污技
              透過股權、債權等金融工具來協助綠能產業籌                             術設備而產生額外資本性支出,然相關的綠能
              融資活動。                                            成本支出可能難以直接量化反映在專案所產生





                                                                                          台灣銀行家2019.9月號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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