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NO.114銀行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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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er Story
114.4億美元創近10年新高。但是,外資對台灣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是台灣金融產業發
的投資仍然存在單筆金額小、穩定度低、偏向 展罕見的機會,這筆資金金額龐大,擁有者都
個案的缺點,需要招商單位繼續努力。 是金融業者熟悉的客戶,資金的投資目的大都是
家族傳承永續發展的長期用途,過往因為避稅的
資金須存入外匯專戶控管 考量,龐大的台灣資金支持了香港與新加坡金融
中心的發展。但是在CRS以及越來越嚴謹的洗錢
對金融業來說,最 重要 的則 是財 政 部主 法規推動下,台灣富有階層的資產海外避稅的管
導,已經在4月11日獲得行政院拍板通過、即 理成本日益升高,《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如果制
將排入立法院審議的《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 度設計得宜,將能夠吸引龐大的財富回台,投資
用及課稅條例草案》(俗稱《海外資金匯回專 在台灣永續發展的事業,並且成為台灣金融業期
法》),專法細節在此不再贅述,在各國逐步 盼多時,發展資產管理服務最重要的基石。
施行全球追稅的《共同申報準則》(CRS)的大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在稅務優惠的設計
環境下,這個專法以優惠的稅率吸引長期海外 上,實際上已經「展現財政部的誠意」,資金
避稅的台灣資金回台,根據財政部的估算,每 匯回若願投資至政府規劃的5+2產業,其稅率
年回流的規模最低估算有1,300億元,最高可 最低分別為第一年4%以及第二年5%,前提
能達到8,900億元,金額是製造業廠商回流的 是不可購置房地產,且資金必須存入外匯專戶
數倍。 控管。
30 台灣銀行家2019.6月號
面對史上最大的資金回流潮,相關單位應使資金用在對的地
方,才能真正促進整體產業轉型升級。(圖/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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