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上市櫃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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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市櫃寶典






            (1) 收費標準 ( 不得以任何實質或形式辦理退佣 )。

            (2) 違約之處置方式。
            (3) 依據法令或櫃買中心要求提供資訊或進行調查時,募資公司不

               得拒絕。

          2. 募資公司於「證券商股權募資平台」辦理股權募資之有價證券,僅
            限普通股股票、及不具債權性質之特別股股票。

          3. 募資公司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募資股款,存儲於募資公司所開立之

            專戶內,募資期間該專戶款項不得流用。倘若未達募資目標金額,
            專戶款項亦不得撥付辦理後續增資事宜,且募資公司得就已繳款之

            投資人加給專戶所生之利息,並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後辦理退款作

            業。
          4. 募資公司得自行委託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處理股務作業。若自辦股務

            事務者,應對股務作業制定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
          5. 募資公司得自行選擇僅限天使投資人 ( 註 1) 或開放不特定投資人參

            與認購。


         (二)證券商確認募資公司資格

          1. 實收資本額在 5,000 萬元以下之未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

          2. 已建置內部控制制度且有效執行。
          3. 會計處理符合商業會計法之規定。

          4. 公司及其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無重大誠信疑慮。
          5. 其他經櫃買中心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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