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上市櫃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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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市櫃寶典






         (四)投資人認購作業

          1. 認購流程

                 有認購意願之投資人,應於券商募資平台確認「風險預告

            書」,與同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並經檢核未超過其投資
            限額,即完成認購作業。 其中,天使投資人不須確認「風險預告

            書」。

          2. 投資限額
                 一般投資人透過單一券商募資平台認購之金額,單次不得超過

            5 萬元,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0 萬元,但天使投資人、與募資公
            司之董事、監察人及持股 10% 以上股東,不在此限。



           表 4-2:「證券商股權募資平台」之投資限額

                       項目                             投資限額

                                          1. 單一券商募資平台之單次認購金額不得
                                           超過5萬元。
                     一般投資人
                                          2. 一年內在單一券商募資平台之累計認購
                                           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

                     天使投資人                             無限制
                募資公司之董事、監察人
                                                       無限制
                  及持股10%以上股東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管理辦法」。

          3. 券商募資平台業者參與認購
                 券商募資平台業者可以參與認購其募資平台辦理股權募資之公

            司股票,但應符合以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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