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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資人認購作業
1. 認購流程
有認購意願之投資人,應於券商募資平台確認「風險預告
書」,與同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並經檢核未超過其投資
限額,即完成認購作業。 其中,天使投資人不須確認「風險預告
書」。
2. 投資限額
一般投資人透過單一券商募資平台認購之金額,單次不得超過
5 萬元,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0 萬元,但天使投資人、與募資公
司之董事、監察人及持股 10% 以上股東,不在此限。
表 4-2:「證券商股權募資平台」之投資限額
項目 投資限額
1. 單一券商募資平台之單次認購金額不得
超過5萬元。
一般投資人
2. 一年內在單一券商募資平台之累計認購
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
天使投資人 無限制
募資公司之董事、監察人
無限制
及持股10%以上股東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管理辦法」。
3. 券商募資平台業者參與認購
券商募資平台業者可以參與認購其募資平台辦理股權募資之公
司股票,但應符合以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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