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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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十)指定銀行辦理保管業務,而與國外保管銀行簽訂複委任契約,
非屬「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之範疇
96.3.26 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柒字第 0960017999 號
要 旨 :指 定銀行辦理 保 管業務,而與國外 保 管銀行 簽 訂複委任 契 約 , 非
屬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十 八 條之 範 疇
主 旨 :指 定銀行 ( 兼 營 信 託 業 ) 辦理 信 託 業法 第 十 七 條 保 管業務,因 保
管 客 戶 國外有 價 證 券 而與國外 保 管銀行 簽 訂複委任 契 約 , 非屬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十 八 條規定之 範 疇 ,請查
照 。
說 明: 依 據 中國 信 託商 業銀行 95 年 12 月 5 日 中 信 銀法 託 字 第 95810320112
號
函辦理。
(十一)銀行適用「銀行辦理金融相關業務負面表列規定」辦理相關
業務應函報資料備查
94.6.2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 ( 二 ) 字第 0942000242 號函
:
旨
貴
主
二辦理,請
說明
列規定」並請依
表
面 行 自 文 到日 起 ,得 適用 本會發 布 之「銀行辦理金融相關業務 查 照 。 負
說 明: 一、依 據 本會 94 年 3 月 23 日 金管銀 ( 一 ) 字 第 0941000228 號 令辦
二、 理。 行依 旨 揭 規定辦理金融相關業務,於 開 辦 後 15 日 內 檢 附 營
貴
業計 畫 書、法規 遵 循聲 明 書函 報 本會 備 查時,併請 填 列「銀
行 適用 『 銀行辦理金融相關業務 負 面 表 列規定 』 辦理金融相
關業務 附 表 」 (如 附 件) ,以供 參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