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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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即期及遠期等外匯交易及報表 127
(七)指定銀行得申請辦理外匯信用違約交換及外匯信用違約選擇
權業務
94.1.28 中央銀行外匯局 (94) 台央外柒字第 0940008918 號函
主 旨: 自即日起,指定銀行得 申請 辦理外匯信用 違 約 交換 ( Credit
Default Swap , CDS ) 及外匯信用 違 約 選擇 權( Credit Default
Option , CDO ) 業務, 請 查照 。
說 明: 一、指定銀行需 依 本行 發 布 之「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 管 理辦法」
第十三 條 規定 檢附 各項 書件申請 辦理本項業務。
二、指定銀行辦理本項業務,應 遵循 下列 事 項 :
( 一 ) 本 案 業務得 排 除適 用「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 作 業規
範」中有
內
象
務」承做對 關 「外幣 限國 貸 款 」及「外幣 憑 與國外交易 擔 保付 款 之保證業 辦理
顧客及應
文件
之規定。
(
象
,應
三
宜
( 二 ) 本項業務以國 有涉及新台幣 內 、外法 匯 事 人 為交易對 依 「外匯收支或交易 。 申
結
)如
報辦法」之相 關 規定辦理。
)
四
(
辦理本
情
報及相
掌握
守
型 ,確實 案 業務應 市場 落 實 風 險 管 理, 慎 用 適 當信用 並遵 風 險 模
財團
,
關風
險資
訊
法 人 台 北 外匯市場 發展 基金 會 洽 商中 華 民國銀行商業
同業公 會全 國 聯 合會訂 定之「指定銀行辦理外匯信用
衍生 性金融商 品 交易業務規範」及 契約書 範本等相 關
自 律 規範。
( 五 ) 銀行辦理本 案 業務,應 加 強 法規 遵循 與資 訊 揭 露 ,信
用 風 險之承 擔 者所涉及之 授 信、對利 害 關係人 之 授 信
等應 符合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之有 關 規定, 且 不得有利益輸
送 之 情形 。在 34 號會 計公報於 95 年起 適 用 後 ,即應
依該 公報之相 關 規定 處 理、 衡量 與 揭 露 。
( 六 ) 外匯信用 衍生 性金融商 品合約 信用實 體 得為國 內 外法
人 或政府,但 若 為外國法 人 或政府者, 且 交易相對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