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2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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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各國及國際社會面臨的一大公害,必須嚴厲予以打擊。




                 洗錢犯罪嚴重威脅世界政治和經濟秩序,已經成為世


            打擊洗錢犯罪的目的在於剝奪或限制罪犯運用犯罪收入的

            能力,也是打擊上游犯罪關鍵而有效的一環。洗錢與幾乎
            所有形式的跨國犯罪以及有組織的犯罪息息相關,是罪犯
                                       1  洗錢不僅對一個國家的經濟、金
            保護其犯罪收入的手段。

            融造成相當嚴重的危害,甚至對社會治安、政治安定、民
            主制度、國家安全均有相當程度之影響。例如:為犯罪者
            提供了隱瞞、掩飾犯罪收益的「管道」,為各國司法機關
            查處相關連的犯罪設置了障礙;重大的洗錢犯罪通常有金
            融機構人員及政府官員的勾結,使得政府形象、金融機構
                                    2  。其實洗錢之危害,也包括:危害
            公共信用不斷向下沉淪
            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經濟發展,體現在造成經濟扭曲和不
            穩定、導致經濟調控政策失靈、阻礙民營私有經濟發展;

            危害金融體系,造成引發信任危機與支付危機,並影響利
            率和匯率的穩定;損害國家形象;危害政治穩定和社會安
               3  。由於洗錢雖係一新興犯罪類型,但各種討論亦已不
            定
            少,在此筆者嘗試由洗錢行為之可罰性角度出發,歸納對



            1     參見梁英武,《支付交易與反洗錢》,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
              2003.6.  ,一版一刷,第      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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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e Petrus C. Van Duyne, “Money-Laundering: Pavlov's Dog and
              Beyond”, The Howard Journal Vol.37 No4, Nov 1998, p363.
            3
                參見梁英武,《支付交易與反洗錢》,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
              2003.6.  ,一版一刷,第      34-3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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