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信用卡業務及法務之理論與實務(增修訂三版)
P. 90

76





                              第一節   基礎法律關係



            第一款   學說及立法例

                 不論   是  二  方  、三  方  當  事人信用卡、開        放  體系信用卡交
            易的   基  礎  法律關    係  的  探  究  ,均以持卡人及發卡機構間之關
            係
                       對
                    要
                                                 雙方
                                                      約
            卡,以 為主  取  得一定的信用 象  。對持卡人而  額  度,  言  ,  是向  發卡機構 定的使用  申  請  信用 ,
                                                                  方式
                                            並依
            而可在信用        額  度  限  額  內  刷  卡消費再定    期  結  算  。對發卡機構
            而  言  ,則  是提供     消費性信用       予  其  客戶  的一   種方式    ,  由  發卡
            機構在     雙方   約  定條  件  下,以    代  為持卡人     結  清  刷  卡消費款    項
            的  方式   ,  提供  持卡人    資  金融   通  的便利,     故  為一  種  消費性信

            用
               授予
            點而將持卡人與發卡機構間的法律關  的  方式  。  英  國、美國及日本的相關立法  係  定性為消費者信用  即  以  上述  觀
            (Consumer Credit)   交易的一      種  類型  ,而   納  入消費者信用        保
                               1
            護  相關立法的規範          。
                 如  著  眼  點在  強調  發卡機構的        支付功    能及   代  為持卡人     結
            清  刷  卡消費    帳  款的事   項  ,則持卡人與發卡機構間                基  礎  法律
            關  係  ,  往往  即  定性為   委任   關  係  。  德  國  學  說、法院   判  例  多採




            1
                美國聯邦消費者信用保護法         (Federal Consumer Credit Protection Law)  ,
              和  Uniform Consumer Credit Code  ,英國消費信用法   (Consumer Credit Act
              of 1974)  ,及日本的分期付款買賣法均將持卡人及發卡機構的關係定性為
              消費信用交易類型的消費借貸            (consumer loans)   或消費性買賣   (consumer
              credit sale)  。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